国办近日印发《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强调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获得质优价宜药品。4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有关情况。
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
国家医保局副局长施子海介绍,2015年6月以来,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外,其他药品都取消了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企业自主定价,实际交易价格主要由市场竞争形成。意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从全周期、全渠道、全领域角度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
全周期是根据药品上市后的不同环节,完善价格政策。意见对全周期药品价格分类施策,给高水平创新药留足空间,鼓励企业持续做好研发创新;给其他药品划定了自主定价的规则,引导企业公平合理定价。
全渠道是根据药品流通的不同渠道,鼓励相关主体参与药品价格形成。意见鼓励各方参与药价形成,让不同渠道药价信息更加公开、透明、可比,让群众能够“货比三家”,看得明白、买得放心。
全领域是根据药品所处的不同类别,引导药品价格保持合理水平。意见对关键领域药品的定价、供应、支付等进行了规范,让群众用药更可及,价格水平更合理。
“意见在引导药品价格合理形成、规范价格秩序和协同治理方面提出了一揽子改革举措。”施子海说,新举措的提出,归根结底是为了促进市场稳定运行、维护良好价格秩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精准举措支持创新药发展
鼓励创新药发展是提升临床用药质量层次、增进人民群众健康福祉的重要举措。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督管理司司长李江宁介绍,国家药品审评机构近年持续提高审评效率、服务医药创新的能力。创新药临床试验平均审评用时比“十三五”时期缩短71%,创新药优先审评审批平均用时缩短42%。
国家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司司长王小宁介绍,截至今年2月,医保基金累计为协议期内谈判药品支出5048亿元,带动销售7400亿元,惠及11.7亿人次。医药工业利润总额年均增长11.3%,研发投入年均增长23%。
创新药获批上市后各个环节,意见进一步提出精准支持措施。
药品首发阶段,意见创新提出优化首发价格机制,目前国家医保局正在研究制定药品首发价格机制文件,探索实行企业自评临床价值和创新程度,积极支持创新程度高、临床价值大的高水平创新药,这种药在上市初期可以制定和高投入、高风险相适应的价格,而且这个价格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
药品进入医保阶段,意见强调要优化医保目录调整规则,兼顾患者获益和鼓励创新,谈判形成的医保支付标准要合理体现药品的临床价值,谈判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的销售价格可不受医保支付标准的约束。
药品参与集采阶段,意见强调,对供应多元、上市多年的药品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特别明确集采不涉及创新药,即“创新不集采,集采非创新”。常规挂网阶段,意见提出推动参比制剂、通用名药体现合理价格梯度,体现对创新研发的支持。
进一步健全药品集采价格形成机制
优化医药集采是健全药品集采价格形成机制的重要内容。
施子海表示,国家医保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坚持“稳临床、保质量、反内卷、防围标”原则,进一步健全药品集采价格形成机制。
一是针对不同种类药品特点优化集采规则。根据化学药、生物药、中成药、中药饮片等不同种类药品特点,完善采购规则。包括优化不同种类药品采购品种遴选、投标资质、报量方式等,提高集中带量采购与临床选择的匹配度,更好地适应群众多层次用药需求。优化中选规则,采用竞价、询价、综合评价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理性竞争。优化中选结果执行和监测,促进供应、使用、结算等有序衔接。
二是强化集采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加强医疗、医保、医药协同联动,强化部门合力,形成综合效应。对医药机构主要是指导医疗机构按规定和报量优先使用中选产品,在集采协议外,医疗机构可以使用其他非中选产品,包括原研药,避免临床选用过程中“一刀切”。
三是加强对地方集采工作的指导。鼓励各省份采用“一省牵头、全国参加”的省际集采模式,统筹各省际联盟采购规则的相对统一,全面提升集采规范化水平,减轻企业投标事务性负担。还将加强对地方开展协议期满接续采购的指导,促进稳定临床用药、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
有能力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药匣子”
“我们有能力坚决守好人民群众的‘药匣子’。”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司长何亚琼介绍,目前我国药品批准文号共约16万件,可以生产提供全类型医药产品,基本满足群众日常用药需求。
创新能力显著增强。我国在研创新药数量约占全球的1/3,2025年我国创新药海外授权交易总额超1300亿美元,创历史新高。
产业基础持续巩固。原料药与制剂一体化优势持续扩大,中药经典名方研发和产业化不断取得突破,“一人一方”精准化服务逐步实现。行业龙头企业加速崛起,目前全球前50医药企业我国占6席。
供应保障韧性更强。国家医药储备体系持续完善,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跟踪的6家小品种药生产保障联合体非常给力,工作日益深化,有效缓解了130余种临床必需药品供应紧张。
国家卫生健康委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龚向光表示,近年来我国药品短缺现象得到极大缓解,患者临床急需用药得到基本保障。
药品集采工作不断深入,群众对药品质量十分关注。李江宁表示,国家药监局坚持中选企业的检查和中选品种的抽检“两个全覆盖”,对风险问题“零容忍”。检查和抽检工作已覆盖全部11批国家集采中选的490个品种和800余家中选企业。近年来,我国药品抽检总体合格率持续保持在99%以上。
市场监管总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姚雷表示,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支持配合国家医保局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划出监管红线和底线,严厉打击药品领域价格和垄断违法行为,依法惩治违规经营主体,保护好诚信守法经营主体的合法利益,切实维护药品领域市场秩序和群众用药合法权益,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