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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16 06:05:50 股吧网页版
更好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创业板探索投融资改革新路径
来源:中国证券报

  “资本市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正在步入新的阶段。”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院长、博雅特聘教授田轩4月15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专访时表示,近期启动的创业板全面深化改革,通过增设第四套上市标准、建立IPO预先审阅机制、推出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等一系列举措,为中国资本市场投融资综合改革作出新探索,将更好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

  从回应“苹果之问”到广纳“未来之星”,从融资端“量体裁衣”优化供给到投资端汇聚耐心资本,创业板16年的改革实践表明:制度创新需要与产业演进规律和企业成长周期相适配。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领域的优质企业申报数量将逐步增多,创业板有望培育出更多具备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创新企业。

  回应“苹果之问” 精准滴灌未来产业

  创业板开板之初,便面临一个时代叩问:为何中国制造业已跻身世界领先行列,却难以培育出像苹果这样具备全球竞争力的创新型企业?这一被业界称为“苹果之问”的命题,成为这片资本市场“试验田”需要回答的考题。

  “创业板交出了一份扎实答卷——不仅培育出一批具有全球技术话语权和产业引领力的龙头企业,打通了创新资本循环,更搭建起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通道,表明中国资本市场有能力培育世界一流创新企业。”田轩给出了他的判断。

  截至目前,创业板上市公司占A股上市公司总数的四分之一,总市值超19万亿元,占A股总市值超15%,已成为全球最具活力的市场之一。宁德时代、迈瑞医疗、亿纬锂能……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企业从这里走向世界。

  在田轩看来,创业板几次关键的制度跃迁,始终围绕“融资难、定价难、退出难”三大核心痛点逐步推进,每一次跃迁都与国家产业升级的战略需求相呼应。设立之初,创业板解决了中小企业上市难的问题,打通了创新企业直接融资通道;注册制改革,解决了核准制下审核效率低、包容性不足的痛点,确立了“三创四新”定位;启用第三套上市标准,解决了优质未盈利创新企业上市门槛不匹配的核心问题,适配企业早期发展规律;此次增设第四套标准,进一步解决了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企业成长指标适配性不足的问题,将更好服务于“十五五”时期培育新质生产力、布局未来产业的战略方向。

  “这些经验启示我们,制度创新需要与产业演进规律和企业成长周期相适配。培育新质生产力需要动态适配的制度供给,持续提升制度的包容性、精准性与前瞻性,加强资本市场与产业发展的结合,推动创新资本向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命科学等未来产业流动。”田轩说。

  第四套标准领衔融资端创新“量体裁衣”

  如果说“苹果之问”回答的是“能不能”,那么企业成长之问则聚焦于“怎么配”——制度如何适配不同阶段、不同领域创新企业的真实需求。此次创业板改革给出了“量体裁衣”式的回答。田轩认为,增设的第四套上市标准、建立IPO预先审阅机制、推出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等,共同构筑一套更加包容的资本市场服务新质生产力的基础设施。

  具体而言,第四套上市标准契合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企业“前期投入大、收入起点低、价值跃升快”的特征,分维度适配企业的成长性与创新性:第一套“市值+营收+营收复合增长率”标准,匹配新兴产业企业成长速度较快的特点;第二套“市值+营收+研发投入占比”标准,贴合未来产业企业创新属性强、研发投入高的特点,兼顾了市场包容性与审核科学性。

  田轩进一步分析,与科创板侧重“硬科技”、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企业的定位不同,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更注重前沿技术的转化应用,覆盖更早期的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企业。二者错位发展、互为补充,共同构筑起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多层次资本市场格局。

  IPO预先审阅机制的核心是“预沟通而非预审批”,审核标准不降、程序不减、质量不松。在实际操作中,预先审阅仅针对技术路径、商业逻辑、信息披露框架等非实质性问题开展提示性沟通,不涉及发行条件判断或审核结论预判;所有实质性审核工作,仍在企业正式申报后严格依据规则启动。田轩表示,这一机制通过前置风险提示、减少申报后反复问询,有助于提升申报材料质量与审核可预期性,便利企业上市。

  再融资储架发行制度实现了“一次注册、多次发行”,简化了企业再融资决策流程、缩短了融资周期、降低了合规成本,能够让轻资产、高成长创新企业及时获得研发投入与规模扩张所需资金,匹配企业成长节奏。田轩建议,进一步放宽再融资审核需审慎推进,要根据市场运行效果动态优化审核机制,实施差异化审核,同时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防范市场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本轮改革试点地方政府推送企业信息机制,发挥地方政府熟悉辖区企业情况的优势,为审核注册工作提供参考。田轩表示,该机制通过建立标准化推送清单、明确信息使用规范、设置回溯与责任倒查机制,明确不设任务指标、不强制推送,从规则层面防止行政干预空间。“关键在于以制度保障政府推送行为的客观性、专业性和中立性,确保地方政府仅作为信息提供方,而非审核决策方。”田轩说。

  汇聚耐心资本畅通投资良性循环

  制度创新不仅要服务企业融资需求,也要回应投资者之问——如何实现投融资良性循环,让保险资金、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愿意来、留得住?这是本轮创业板改革需要解答的另一道考题。

  “从引入做市商制度、调整协议大宗交易机制,到扩展ETF盘后固定价格交易范围,优化交易制度;从适时推出创业板股指期货、支持基金投顾配置创业板ETF,到将创业板ETF纳入基金通平台转让,丰富产品服务体系,创业板通过一系列投资端改革,给出了回答。”田轩表示。

  在优化交易制度层面,本轮改革通过三项核心举措,改善市场流动性。在创业板引入做市商制度,可以为低流动性、高波动性的股票提供支持,有助于提升市场流动性,减少价格波动,促进价格发现。同时,将协议大宗交易调整为实时成交确认,成交确认时间由15:00至15:30调整为9:30至11:30、13:00至15:30,满足投资者大宗交易需求,便利中长期资金入市。此外,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品种范围扩展至创业板相关ETF,有利于减缓大额交易冲击,促进市场平稳运行。田轩认为,这些机制共同作用,将吸引更多保险资金、养老金等中长期资金稳步流入,为创业板市场注入更多耐心资本。

  在丰富产品服务体系层面,改革举措精准发力:适时推出创业板股指期货,为机构投资者提供风险对冲工具;优化创业板相关指数编制,推出更多创业板相关ETF和期权,丰富投资标的;支持基金投顾配置创业板ETF,将创业板ETF纳入基金通平台转让,提升投资便利度和吸引力。这些举措相互衔接,构建起一个从交易机制到产品供给、从风险对冲到资产配置的投资生态,让投资者能够分享创新企业成长红利,进一步完善投融资良性循环。

  “改革没有完成时,唯有持续深化,方能更好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田轩说。

  围绕“十五五”时期资本市场改革方向,田轩建议,未来要进一步加快构建与新质生产力相适配的退市机制,细化创新型未盈利企业退市标准,健全投资者分层保护机制,提升市场出清效率,防止“一退了之”;探索跨境融资便利化路径,支持红筹架构企业及境外上市科技公司回归,助力创业板企业开展跨境并购融资;同时放宽股权激励约束,扩大激励范围,激发核心人才创新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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