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5日讯(记者吴佳佳)近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关于加快建设分级诊疗体系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郑哲在会上表示,分级诊疗的核心是按疾病轻重缓急和治疗难度,引导患者有序就医,实现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解决、疑难危重症在上级医院救治,既便利群众就医,也能切实降低就医负担。
郑哲介绍,《若干措施》提出4个方面13项针对性举措。其中,在完善分级诊疗协同机制方面,我国将优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结构,强化省级及以上医院的辐射带动作用;推动紧密型医联体提质扩面,实现医联体内医疗、运营、信息管理一体化,保障医疗服务系统连续衔接。
为引导群众主动选择基层首诊,我国将以加强基层常见病、慢性病管理为切入点,推动上级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健康司司长焦雅辉介绍,下一步将落实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和康复护理扩容提升工程,多措并举强化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具体而言,将立足基层常见病、诊断明确的慢性病诊疗,加强基层特色科室建设;优化基层药品配备衔接,针对病情稳定、需长期用药的慢性病患者,大力推行单次最长12周的长期处方服务;探索在基层推广医学人工智能辅助诊断、处方前置审核等技术,提升基层诊疗精准度。
“目前我们正组织81个城市开展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试点,相关经验正逐步推广。”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司负责人李大川介绍,在强化医联体内医疗资源共享方面,我国将重点建设医学影像、病理诊断、心电诊断、医学检验等资源共享中心,提升医联体内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推动医联体内处方流转,建立药品配备衔接联动机制,保障基层用药需求;强化牵头医院医疗质量管理责任,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质量控制指导,筑牢医疗安全防线。
医保是促进分级诊疗的重要力量和关键保障。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黄心宇介绍,国家医保局将促进医保基金流向基层,因地制宜适当拉开参保人员在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水平。持续深化按病种付费改革,实现统筹地区内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基层病种的“同病同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