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睦股份:关于签署《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三)》的公告
来源:证券日报
证券日报网讯 4月16日,东睦股份发布公告称,2026年4月16日,东睦股份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署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钟伟、上海创精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华莞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富精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远致星火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投资人”)等5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持有的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上海富驰”)34.75%股份,若本次交易完成后,东睦股份和投资人分别持有99%和1%的上海富驰股份。鉴于上述交易,东睦股份及上述各方就分别于2023年9月28日、2025年4月24日、2025年8月21日签署的《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简称“原协议”)《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简称“补充协议”)《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二)》(简称“补充协议二”)达成补充约定,并于2026年4月16日签订《关于上海富驰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的补充协议(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