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天虹资本被责令改正 涉及基金到期未清算、未告知风险等问题
来源:财中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在2026年4月17日发布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广东天虹资本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多项违规行为,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具体违规行为包括:一是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法定代表人及办公地址的变更,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二是5只基金在存续期届满后未办理展期或清算,违反了《私募办法》的规定;三是未向3名投资者告知其风险识别、承担能力与私募基金风险等级的匹配关系,违反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四是未按合格投资者标准获取在管基金的投资者资产证明材料,违反了《私募办法》的相关规定;五是在登记备案信息中错误登记公司董事长为营销总监,违反了《私募办法》及《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的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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