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4月17日讯近日,据《内蒙古晨报》援引阿拉善左旗法院信息,2026年4月14日,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左旗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魏玉林受贿一案,对被告人魏玉林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六十万元;对魏玉林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魏玉林利用担任中国医药(集团)天津公司总经理,国药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中国医药(集团)天津公司总经理,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总裁、董事长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改制、股权收购及出售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301.657792万元(其中未遂178.472132万元),产生孳息658.423403万元。
根据国药集团官网信息显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药控股”)是国药集团医药商贸流通板块的承载企业。公司于2003年1月在上海成立,2009年9月在香港上市(01099.HK)。旗下有1100余家分子公司,包括国药集团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股份,600511.SH)、国药集团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国药一致,000028.SZ)两家A股上市公司,员工总数约12万人。
根据国药控股2017年3月的公告,魏玉林因已达退休年龄,已于2017年3月24日向公司提交辞呈,辞任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席职务,即时生效。2017年3月24日,公司执行董事、总裁、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李智明,经董事会选举为公司董事会董事长。
不过,2021年1月12日,李智明因“个人原因”辞去了国药控股董事长及其他相关职务。
公开信息显示,国药控股近两年正经历高层人事动荡。李智明辞任后仅隔两天,董事会正式选举于清明为董事长、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主席等职务,而此后,董事长一职又经历了赵炳祥、晋斌的更迭。
医药领域的反腐败力度还在显著加强。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施行。这份新规被普遍认为是医药反腐从“行政高压”转向“刑事高压”的关键一步,对医药行业传统的“带金销售”模式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法律威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