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发出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
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赵述评)4月17日,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管局向辖区某罐车运输经营者核发了全市首张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证及配套运输容器证明,依托北京“e窗通”平台,实现该许可全国率先“一网通办、全程网办”。
据了解,此次北京市核发的准运证依据《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管理办法》办理,标志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许可制度在北京正式落地实施。
为严把运输主体准入关,许可设置严格申请条件,如经营者须配备与运输品类相适应的食品专用运输容器,容器材质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并喷涂醒目“食品专用”或具体食品品种专用标识等。准运证及配套运输容器证明有效期均为五年,市场监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将开展现场核查,确保经营者具备合规运营能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容器运输自己生产经营的重点液态食品,无需申领准运证,但运输容器和过程仍需符合相关规范。
落实许可制度过程中,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将重点放在审批服务优化和智慧监管升级。在审批提质方面,除依托“e窗通”企业服务平台在全国率先实现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准运许可“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外,市场监管部门每日在官网更新公示准运证信息,承运车辆的许可状态实时可查,方便收、发货单位随时核验。
在监管升级方面,为保障重点液态食品运输全程安全可溯,北京实行运输联单管理制度,要求发货方、承运方、收货方在交付、运输、装卸全流程据实填写并留存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联单。发货方需查验承运方准运证及容器合规性,收货方则要核验准运证、运输记录和容器铅封完整性。市场监管部门将实现运输环节的全程电子可追溯监管,通过信用约束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将道路运输违规行为纳入企业信用监管记录,与交通、公安等部门实现信息共享,依据信用情况实施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监管。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