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披不准确,天目药业收浙江证监局警示函,董事长等高管三人同步被追责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天目药业(600671)日前公告,公司因信披不准确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相关责任人被同步追责。
浙江证监局《决定书》显示,经查,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
一是公司2025年9月27日发布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披露子公司天目山健康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业务内容为“植物饮料”大健康产品,未准确描述其业务实质。
二是公司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部分存货核销的公告》,未准确揭示存货核销的原因。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规定。公司董事长刘加勇、总经理孙学建、董事会秘书党国峻对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刘加勇、孙学建、党国峻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此外,天目药业及上述三人还因上述事项被上交所予以监管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始创于1958年,于1993年在上交所上市,是杭州市首家上市公司,亦属全国较早的中药制剂上市企业,拥有中国驰名商标。公司专注于中医药产业,业务涵盖医药制造、流通与大健康领域。
财务数据显示,2024年天目药业结束此前净利润四年连亏的局面,实现盈利1525万元,2025年公司净利润再度小幅走高,不过营收出现下滑。
年报显示,2025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2亿元,同比下降2.55%;归母净利润1762.26万元,同比增长15.59%;扣非净利润1347.05万元,同比增长35.19%。
来源:读创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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