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集团(002301)4月17日晚间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下发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陈钦鹏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
经查,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在资金管控不严格、与控股股东人员及办公场所混同、现金流量发生额列报不准确、2022年至2024年商誉减值计提不审慎等情形。其中,现金流量发生额列报不准确、商誉减值计提不审慎等事项影响了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钦鹏、董事兼副总经理戴盛杰、财务总监黄家兵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对陈钦鹏、戴盛杰、黄家兵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深圳证监局要求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齐心集团表示,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立即向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迅速召集相关部门和人员对决定书中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梳理和深入分析,同时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全面自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明确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计划与方案,并完成整改方案实施。
由于上述违规事项,4月17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钦鹏、戴盛杰、黄家兵的监管函》(下称《监管函》)。
《监管函》指出,齐心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钦鹏、董事兼副总经理戴盛杰、财务总监黄家兵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5条的规定。
资料显示,齐心集团主营业务为办公物资研发、生产和销售,云视频服务。
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7.29亿元,同比下降7.94%;归母净利润1.4亿元,同比下降11.45%;扣非净利润1.35亿元,同比下降14.4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52亿元,同比下降2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