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公司向供应商提供财务资助却未履行信披义务,厦门象屿(600057.SH)及相关责任人收到监管部门相关警示函。
4月17日盘后,厦门象屿(600057.SH)发布公告称,近日,公司收到厦门证监局《关于对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邓启东、齐卫东、林靖、廖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厦门象屿2023年对有关供应商提供财务资助,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时任董事长邓启东、总经理齐卫东、财务总监林靖、董事会秘书廖杰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厦门象屿、邓启东、齐卫东、林靖、廖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同一日,因上述违规事实,上交所决定对厦门象屿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邓启东、时任总经理齐卫东、时任财务总监林靖、时任董事会秘书廖杰予以监管警示。
上交所要求公司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采取有效措施对相关违规事项进行整改,结合违规事项,就公司信息披露及规范运作中存在的合规隐患进行深入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切实提高公司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水平。并在收到决定书后的一个月内,向上交所提交经全体董高人员签字确认的整改报告。
厦门象屿表示,高度重视上述监督管理措施,公司及相关人员将深刻汲取本次教训,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明确,本次监督管理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邓启东现年55岁,已于2026年1月卸任集团总裁一职,转任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4月8日,象屿集团发布集团总裁变更公告,宣布聘任吴捷为象屿集团总裁,同时担任集团党委委员。
业绩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厦门象屿实现营业总收入3168.65亿元,同比增长6.44%;归母净利润16.33亿元,同比增长83.57%;扣非净利润11.49亿元,同比增长302.4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24亿元,同比增长1282.30%;报告期内,厦门象屿基本每股收益为0.49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7.83%。
债券方面,据第三方债券平台披露,厦门象屿目前人民币债券规模约为65.75亿元,2026年、2027年出现偿债高峰。其中,2026年,厦门象屿待偿还本金及利息共约21.46亿元,2027年共约23.2亿元。4月23日,厦门象屿将有一只私募定向发行的规模约0.248亿元的供应链票据(25象屿金象ABN001)到期,面临一次性还本付息。
二级市场方面,截至4月17日收盘,厦门象屿报收8.07元/股,上涨1.64%,公司市值约229.2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