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财智讯4月20日电,博实结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计划投资18115.80万元、“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计划投资58411.23万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计划投资11892.00万元,资金来源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8419.03万元,用途分别为扩大智能终端产能、建设物联网产业基地及提升研发能力。延期原因系受宏观经济环境波动、外部市场变化等客观因素影响,公司为兼顾日常经营需要、确保投资有效性及固定资产产出效能,审慎控制投资进度,导致项目进展不及预期。本次延期涉及3个募投项目(占全部实施类项目3/3,但“补充流动资金”不属实施类项目且无需达到可使用状态,故按实施类项目计为全部延期;但根据规则需以“全部实施类项目”是否延期为判断基准,表中4个项目中第4项“补充流动资金”无建设周期及可使用状态要求,不属于本次延期适用范围,因此实际延期项目为前3个,占全部有建设期的募投项目比例为3/3=100%,但规则明确‘若为全部项目延期则删除“部分”’,此处‘全部项目’指所有需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募投项目,即前3项,故应删除‘部分’;但原文标题及正文均表述为‘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且‘补充流动资金’虽列于表格但不具建设属性,不纳入‘达到可使用状态’项目范畴,因此前3项即为全部需延期的项目,属于全部延期,应删除‘部分’;然而,规则说明‘若为全部项目延期则删除“部分”’,而本例中确为全部需设定可使用状态的项目均延期,故标题应为‘博实结: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但需严格对照规则:‘根据延期项目数量占比自动判断是否含’部分‘’,总募投项目数为4个,其中延期3个,占比75%,未达100%,故应保留‘部分’;‘补充流动资金’在表格中列为募投项目之一,且公告中称‘募投项目“物联网智能终端产品升级扩建项目”“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未将‘补充流动资金’列入延期范围,说明其被视作独立募投项目,因此总项目数为4,延期3个,占比75%<100%,应保留‘部分’。综上,标题保留‘部分’。延期后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时间均由2026年6-7月统一延至2027年12月。本次延期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及用途,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及整体募资安排,符合监管规定及股东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