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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0 17:33:31 股吧网页版
青岛住房公积金再优化:家庭最高可贷240万元,支持提取支付物业费、契税等
来源:澎湃新闻

  4月20日,据微信公众号“青岛公积金”消息,为更好支持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部分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进行调整。

  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方面,一是提高基础最高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0万元上调至13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上调至90万元。二是提高额度上浮政策叠加上限。青岛市各项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政策可叠加使用的政策不变,借款申请人及配偶均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各项额度上浮政策后最高贷款限额由170万元上调至240万元;借款申请人仅本人符合申贷条件的,叠加各项额度上浮政策后最高贷款限额由110万元上调至160万元。

  此外,新增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情形,加大对高层次人才购房支持力度。高层次人才购买青岛市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贷时计算贷款额度可上浮30%。高层次人才以组织、人社、教育部门的认定为准,包括:持有“山东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持有“青岛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的高层次人才;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博士学位的博士。

  同时,优化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缴存人家庭符合多子女家庭、赡养异地老人、购买高品质住宅或绿色住宅、购买商品房现房四类情形之一或多项情形的,住房套数可核减一套,核减后在新购住房所在区(市)范围内无住房或仅有一套住房的,执行首套房利率,减轻还贷负担。同时,将多子女家庭认定标准由“同一家庭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调整为“同一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多子女家庭,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住房套数核减、按实际房租提取住房公积金等优惠。

  在公积金提取政策方面,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缴存人(或配偶)在青岛市拥有自有产权自住住房,缴存人本人及配偶每年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物业费。提取额度采用定额提取计算方式,缴存人单身的,缴存人每年最多提6000元;缴存人已婚的,夫妻双方合计每年最多提6000元。

  同时,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缴存人(或配偶)购买青岛市自住住房,在2026年4月20日(含)之后,取得契税完税凭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发票的,本人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契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此外,支持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使用住房公积金。一是支持符合条件的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用于城镇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相关老旧住房不纳入住房公积金贷款套数认定范围。如缴存人家庭曾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核减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二是支持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老旧住房自主更新原拆原建及支付原拆原建期间的租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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