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农业: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主体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财智讯4月21日电,华英农业公告,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许水均(董事长、总经理)、张勇、龚保峰(财务总监)、何志峰(董事会秘书)收到《关于对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潢川县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信阳市鼎新兴华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阳市广兴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及有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6〕13号)。经查,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025年11月2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潢川发投转款2000万元,相关款项于2025年12月11日偿还,但公司未及时披露,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第五条第二项,潢川发投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第三条,许水均、龚保峰、何志峰未勤勉尽责;二是鼎新兴华、广兴股权、许水均、张勇未按期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违反2022年3月2日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上述主体及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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