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1 23:17:10 股吧网页版
新联电子拟约878万元向控股股东转让闲置厂房:均价不足1800元/平方米,账面溢价近4倍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K图 002546_0

  新联电子(SZ002546,股价8.70元,市值72.56亿元)4月21日晚间公告称,为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结构,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公司与控股股东南京新联创业园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创业园”)签署《房产转让协议》,将位于南京市江宁区利源北路66号厂房(建筑面积为5079.36平方米)转让给创业园,交易金额为人民币877.76万元。

  据公告,上述交易已由新联电子于4月2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均价不到1800元/平方米

  新联电子公告显示,创业园为新联电子的控股股东,公司董事长胡敏同时担任创业园董事长,公司董事刘文娟、李照球为创业园的股东,公司董事会秘书彭辉同时担任创业园的董事,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据公告,新联电子此次出售的房产为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利源北路66号厂房(含土地使用权),权证建筑面积为5079.36平方米,账面原值约750.73万元。公告称,江苏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0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收益法的评估结果显示,标的的账面净值约179.55万元,截至同日的评估值约877.76万元。

  公告显示,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0月31日,新联电子拟转让的利源北路66号厂房(含土地使用权)的市场价值为877.76万元,与新联电子的交易价格一致,为平价转让。不过,如果以877.76万元的成交价计算,增值额约为698.21万元,账面溢价率达388.8%。

  以877.76万元的评估值和交易价格来计算,新联电子此次拟出售的厂房(5079.36平方米)的均价仅约1728元/平方米。

  公告称,本次转让的房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涉及该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事项。本次转让标的资产的交易事项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

  非经常性收益大幅增加,公司去年归母净利润翻倍

  据公告,买受人(即新联电子控股股东创业园)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支付。付款分两期进行:正式办理房屋产权转让手续前,买受方支付总房价款的70%;房屋产权转让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30%尾款。

  对于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新联电子称,能够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促进主营业务发展。同时,本次转让房产所得款项用于补充公司日常资金,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

  就在3月下旬,新联电子刚发布2025年年报。公司2025年实现营收约6.88亿元,同比下降10.23%,但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却高达5.78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16.86%。

图片来源:新联电子年报

  尽管归母净利润同比翻倍,但新联电子2025年扣非净利润仅增长0.05%至约1.34亿元,较2024年44.03%的增速显著放缓。可以看出,新联电子去年归母净利润翻倍式增长并非源于主业爆发,而是因为非经常性收益增加。具体而言,是公司理财产品投资收益增加,以及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所致。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