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00:19:20 股吧网页版
长三角一季度外贸总值4.49万亿,占全国近四成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潘洁

  今年第一季度,长三角地区进出口总值达4.49万亿元,规模创历史新高,同比增长15.8%,占全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提升至37.9%。其中,出口合计2.81万亿元,占全国出口总额的41.1%,比重较2025年全年提高0.9个百分点,展现出外贸“压舱石”的强大韧性。

  外贸韧性十足

  今年一季度,长三角三省一市的外贸增长“齐头并进、亮点纷呈”。

  其中,上海一季度实现进出口总值达1.23万亿元,同比增长21.9%。其中,出口5373.7亿元,增长16.3%,连续18个月保持正增长。截至3月,上海的进出口已连续14个月实现同比增长,出口更是连续18个月保持增长,显示出极强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江苏一季度实现进出口1.59万亿元,增长17.2%,占全国总值的13.4%。其中,出口1.04万亿元,增长14.6%。

  浙江的出口额与江苏齐平,同样达到1.04万亿元,这是该省历史同期出口规模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全省外贸进出口总值为1.38万亿元,同比增长7.1%。

  安徽继去年成为中部地区首个进出口破万亿元的省份后,一季度,实现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2842.4亿元,31.6%的增速创下2022年以来同期新高,其中出口1948亿元,增长31.8%,增速居长三角首位。

  华东师范大学城市发展研究院院长曾刚指出,长三角外贸的逆势增长,本质上是区域产业生态与开放格局协同演进的结果。上海的金融、航运、贸易一体化优势,江苏的高端制造根基,浙江的民营经济活力,安徽的产业后发优势形成互补合力,构建起“多点支撑、全域联动”的发展格局。

  “长三角一季度外贸的强劲表现,并非偶然。”双维智库联合创始人孙书荣对《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这背后是区域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市场布局日益多元的综合体现。

  “新三样”成引擎

  产品结构持续优化,是长三角外贸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特征。以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产品为代表的“新三样”,成为拉动出口增长的核心引擎。

  一季度,上海“新三样”出口额达565.2亿元,增幅超过1.2倍,其中,电动汽车出口378.9亿元,增长135%,单季规模创新高,相当于每天有2700辆“上海造”电动汽车驶向全球;集成电路、电脑零部件等出口增长近七成,工业机器人、手术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出口翻倍。

  江苏的机电产品出口7632.8亿元,增长22.1%,拉动全省出口增长15.3个百分点;浙江电动汽车、锂电池出口分别增长91%和124%,两者合计贡献了超过全省两成的出口增量;安徽汽车(含底盘)出口43.7万辆,出口额450.8亿元,出口量与出口值增长均超过一倍。

  与此同时,以AI算力为核心的高技术产品出口迎来爆发式增长。例如,上海集成电路、电脑零部件等出口增长近七成,工业机器人、手术机器人等智能装备出口实现翻倍增长。

  孙书荣指出,从“老三样”到“新三样”,再到智能装备、高技术产品的异军突起,长三角外贸的“含金量”和“含新量”不断提升。这不仅得益于全球绿色转型和AI算力需求高涨带来的外部机遇,更源于区域内企业长期深耕技术研发、向产业链高端攀升的内生动力。

  “朋友圈”更多元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长三角地区积极巩固和拓展多元化外贸市场,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

  一季度,长三角地区对东盟、欧盟的进出口同比分别增长20.8%和17.5%。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合计进出口2.26万亿元,同比增长17.3%,市场布局更加均衡。

  其中,上海对126个国家和地区实现进出口增长,外贸规模超百亿元的伙伴增加4个、达到29个。对欧盟、日本、韩国等发达市场进出口保持强势增长,合计4633.6亿元,增长超3成;对东盟、拉美、非洲等新兴市场进出口分别增长16.4%、16.9%、23.5%。

  江苏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增长24.6%,拉动全省进出口增长12个百分点;浙江对共建“一带一路”国家进出口占全省总值的比重升至57.1%,对前两大贸易伙伴——东盟、欧盟的进出口增速分别达到25.8%和10.1%;安徽则积极开拓新兴市场,对拉丁美洲和非洲的进出口分别增长41%和56%。

  在孙书荣看来,外贸“朋友圈”的持续扩大,有效分散了单一市场风险,增强了发展的韧性与可持续性。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国有企业等各类主体竞相发展,形成了推动外贸稳规模、优结构的强大合力。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