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发布了一张罚单,剑指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罚单显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违反金融统计管理规定。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石嘴山市分行对其罚款 20 万元。

在石嘴山银行被处罚的同时,其旗下银行安徽肥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同样因为反洗钱违规被中国人民银行处罚。
4月17日, 中国人民银行安徽省分行网站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巢银罚决字〔2026〕1号)显示,安徽肥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2、未按规定开展客户尽职调查。3、未按规定调整客户洗钱风险等级。4、未按规定报告可疑交易。中国人民银行巢湖分行决定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24.8万元。同时,张某明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巢湖分行决定处以警告并处罚款0.1万元。

企查查显示,安徽肥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从事货币金融服务为主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776.5692万人民币,实缴资本5512万。安徽肥西石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银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20%。
石嘴山银行官网显示,石嘴山银行的前身是成立于1987年的石嘴山市城市信用社,2009年更名为石嘴山银行,2010年先后引入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杭州银行两大战略投资者,主要股东有宁夏财政厅下属全资控股公司“宁夏惠民投融资有限公司”、石嘴山市财政局等。同时,石嘴山银行先后在宁夏吴忠、安徽肥西、山东青岛、重庆等地发起设立了七家村镇银行。截至2024年底,该行和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网点合计104 家。
截至 2025 年 12 月末,石嘴山银行资产总额 606.7亿元,各项贷款 394 亿元;负债总额 568.8 亿元,各项存款 526.8 亿元。目前,内外分支机构达到 58 家,员工 900 余人,品牌特色突出,经营稳健,良好。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官网、石嘴山银行官网、企查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