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虹科技(000702.SZ):2023年及2024年合计超4000万元对外担保未及时披露,公司及多名高管收监管函
来源:界面新闻
2026年4月2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向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0702.SZ)及相关当事人下发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6〕第50号),指出公司2023年和2024年分别为下游客户累计提供对外担保1107.5万元、2964.93万元,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认定,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及第6.1.10条第一款的规定。
监管函同时指出,公司时任董事长颜劲松、时任总裁曾祥志、时任财务总监许冰芳未能恪尽职守、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董事会秘书刘浩同样未能恪尽职守,违反了相关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