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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2 13:37:20 股吧网页版
老百姓大药房涉医保套现 “老百姓”三字情何以堪?| 新京报快评
来源:新京报 作者:胡栖安

  据津云新闻报道,记者近日在河南郑州暗访发现,这里有着一条分工严密、多方勾结、运作高度隐蔽的医保套现黑色产业链。令人大跌眼镜的是,老百姓大药房、中圆大药房、张仲景大药房等多家知名连锁药店,竟然沦为这一链条中的套现“窝点”。

  处方药单日限购量、药品追溯码等制度设计,本是为了堵塞医保套现漏洞。然而,再好的制度,也需要药店这一环节认真落实。

  记者暗访发现,在郑州这些知名连锁药房,不仅同一人同一天能连续开具9张处方、购买9盒处方药,还会提前备好要套现的药品,药师更是直接下场。可见,这些药店早已失去了对制度的敬畏,明目张胆为套现提供便利。

  中介人带着参保人在药店“接头”,现场刷卡、现场返现、现场回收药品,而药店内部人员不仅熟视无睹,甚至提前将门店实时药品库存明细告知中介……当这些场景发生时,那作为药品流通终端的药店,这一刻已成为这条利益链上的重要“关联点”,与“上下游”合谋套现。

  知名连锁药店为何敢罔顾声誉,知法犯法,公然参与套现?其中不排除药店为完成营销指标而逐利的因素,也与认为此类套现行为较为隐蔽、安全有关。参保人刷了卡,药店卖了药,中介拿到了远低于批发价的药品,表面上看各方都是“获益者”,唯有医保基金成了任人分肥的“唐僧肉”。

  相比于普通药店,知名连锁药店名气大,牌子硬,操作也理应更规范。这是老百姓信任它们的原因。当这些知名药店也堕落到违规医保套现,社会的失望之情也就更加强烈。

  任何套取、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都属于明确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参保人员不得利用医保待遇转卖药品、接受现金返还;定点医药机构不得为上述行为提供便利。

  此外,考虑到中介人回收的药品最终很可能成为“回流药”,如回流到私人药店等,在这一流通过程中,药品实际上处于完全无保护的状态,等同于非法经营药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或许已经涉嫌触犯刑法。

  据报道,对这些问题,当地医保部门已表示将启动核查,依规开展调查取证。这一态度值得肯定。接下来,除了打击中介嚣张气焰,教育引导参保人正确使用医保外,必须严厉惩处涉事药店,追究其相关责任,绝不能“罚酒三杯”“意思意思”就算完事。

  而在对相关涉事药店的违法行为依法加以处罚之余,相关部门也该及时督促、引导这些知名大药房从根源上加以反思。毕竟,套现现象能在当地多家知名大药房长期存在,裹挟了众多参与主体,形成了层级分工清晰、利益分配固定的完整利益链,绝非一日之寒。

  对此,不仅监管要反思,继续织密监督网络,相关的药房品牌也不能装聋作哑,必须同监管部门一起,切实履行好“看门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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