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凝聚行业共识、破解治理难题,推动AI技术在短剧行业的合规创新发展,切实保护原创版权,近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主办了一场“AI短剧版权保护研讨会”。
会上,中国新闻文化促进会副会长,微短剧传播与应用评测体系“繁星指数”专家组组长陆先高谈到,当前微短剧面临两方面问题:一方面,AI技术深度应用对整个行业的底层逻辑带来严重冲击,尤其是AI短剧规模化涌现之后,行业生产成本大幅降低,内容供给爆炸式增长,但也带来了新问题,冲击前期形成的商业模式;另一方面,在审核上则面临版权侵权和技术伦理判定的考验,人工智能技术调用的故事情节、人脸形象、台词配音等重新组合是否构成侵权,认定存在困难。
他介绍说,当下,AI短剧领域的信息侵权大致包括AI肖像侵权、AI声音侵权、AI内容侵权等类型。
在AI肖像侵权方面,存在较多情形:第一种是完全由AI生成内容带来的侵权。这类侵权带来的突出问题是侵权的定性和认定比较难,维权取证成本较高;第二种是定向AI生成造成的侵权。比如制作方通过给出关键词或者是提示词的定向引导,生成与明星或者素人相似的形象,其本质是间接地“偷脸”,刻意碰瓷,主观故意更强;第三种是纯AI换脸,比如采用素人演员拍摄完成身体动作素材,然后直接使用明星面容进行完全替换。这类侵权的特点是高度逼真,但是表情、眼神等细节,靠AI生成,会显得僵硬。这种侵权认定相对比较清晰,维权难点在追偿环节,比如制作方可能是没有赔偿能力的小公司。而一旦涉及跨平台、多账号传播的批量生产,侵权内容清理会更难;第四种侵权是“缝合脸”,或者说AI融脸,即使用多个形象的眼、鼻子、嘴、脸型等进行融合,不明确对应某个具体的真人,这种侵权定性最复杂,争议也最大。
AI内容侵权,多指向剧本抄袭、素材盗用等,侵权属性会比较明显。另外“二创剪辑”中,用软件自动切割、组装其他作品的一些高光片段,也可能会造成侵权。对平台而言,如果对侵权内容缺乏有效的拒绝机制和投诉机制,恐怕很难及时且彻底地删除侵权内容,时间久了,很容易出现侵权泛滥。
纵观几类侵权类型,行业面临着以下突出问题:一是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AI换脸、声音克隆生产速度快,但是维权时需要专业举证,时间和金钱成本极高;二是AI内容生成本身版权归属不清晰,对人物特征、风格、气质这些保护不足,导致擦边、融脸、缝合这一类侵权情况没有明确的规则可以界定;三是可识别的标准亟待量化,司法实践、专家审核等目前缺少侵权认定的可操作化、量化标准;四是素人受限于维权意识、维权能力弱等因素,很可能成为侵权的重灾区。
陆先高表示,当前,迫切需要把容易客观判断的典型案例精准识别,准确定性,供管理方作为样本来形成震慑。“技术治理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选择,既不能只发展不治理,也不能只治理不发展。对AI短剧而言,和早期的微短剧行业治理一样,可以发展和治理可以同步走,‘光荣榜’和‘黑名单’一起用,逐步完善行业治理规范。”陆先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