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2 22:10:01 股吧网页版
深市债讯|从“试验田”到“生态林”:深交所绿色债券这十年
来源:深交所

  2026年4月22日,是第57个“世界地球日”。十年前的今天,随着《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绿色公司债券业务试点的通知》正式发布,深交所绿色债券扬帆启航。十年来,深交所债券市场紧扣“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以制度为主干、以产品为枝叶、以生态为沃土、以开放为桥梁,绘就了一幅金融与生态和谐共生的时代画卷。

  从“试水”到“争流”,一条通道跑出加速度

  2016年试点通知推出时,深交所便建立绿色债券申报受理和发行审核“绿色通道”,即报即审,专人专审,极大提升了绿色债券融资效率。

  十年来,深交所不断优化规则体系,陆续发布专项品种公司债券指引、特定品种资产支持证券指引,明确绿色债券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绿色项目认定等要求,增强市场预期。

  截至目前,深交所累计发行绿色债券540只,规模约3000亿元。

  从“单点”到“矩阵”,产品创新激发新动能

  从绿色公司债券到绿色资产支持证券,再到清洁能源、生态环保领域公募REITs、机构间REITs百花齐放,十年间,深交所在产品端实现了一场从“单点突破”到“矩阵联动”的精彩蝶变。

  在传统绿色债券的基础上,深交所陆续推出碳中和债券、蓝色债券、气候主题债券等特色品种,满足市场主体多元化投融资需求。同时,推出市场首单碳资产证券化产品,为碳资产价值变现开辟了新通道。此外,先后推出市场首单清洁能源、国有企业陆上风电资产公募REIT,首单水电资产、分布式清洁能源机构间REIT。

  在这里,看不见的风、流淌的水,都变成了可定价、可交易、可增值的金融产品。深交所正用一套层次分明、覆盖多元的绿色金融产品矩阵,将“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

  从“筑巢”到“引凤”,一个生态圈的繁荣共生

  十年树木,深交所种的不仅是“产品树”,更是“生态林”。

  十年来,深交所围绕市场建设、投资者培育、信息服务等方面持续发力,已构建起覆盖广、下沉深、互动强的立体化债券服务体系,累计主办培训活动超300场,推动一二级市场联动、投融资两端发力,激活绿色债券市场的内生动力。

  深交所发布绿色债券白皮书,以标准化引领生态规范;推出深绿色信用债、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指数,降低绿色债券做市门槛,便利绿色债券质押式回购安排,以流动性激活生态活力;上线可持续金融服务专区,以数字化赋能生态效率。

  而今的深交所绿色债券市场,已成为多元化企业和投资者共生共荣的“大舞台”。

  从“引进来”到“走出去”,一扇窗口拥抱大世界

  在对外开放的版图上,深交所正加速从“规则衔接”迈向“标准共建”。

  近年来,深交所积极与国际资本市场协会(ICMA)、联合国可持续证券交易所倡议(UNSSE)等国际组织展开深度对话与务实合作,共建国际绿色金融治理格局。与卢森堡证券交易所联合启动“绿色固定收益产品信息通”,架起中欧绿色金融桥梁。以世界交易所联合会(WFE)Focus等国际刊物为窗口,主动向世界宣介可持续金融“中国方案”。推动中欧《可持续金融共同分类目录》深化运用,以标准融合打通跨境资本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境外企业发行绿色熊猫债券,支持地方政府、企业等发行的绿色可持续发展跨境债券在大湾区债券平台挂牌,推动绿色债券市场高水平双向开放。

  站在新十年的起点,深交所将以更坚定的决心、更务实的举措、更开放的姿态,加强绿色债券市场建设,进一步丰富绿色低碳领域产品供给,培育低碳可持续金融文化,为全球投资者参与中国绿色债券市场营造良好环境,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更多力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