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引导拟上市企业在辅导备案前1—2年股改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办理登记托管
来源:南方财经网
南方财经4月22日电,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依托区域性股权市场培育服务优质企业行动方案》,其中提出,健全非上市企业股份托管服务功能。探索引导非上市股份公司、拟上市企业、新三板摘牌企业、非上市国有金融机构、政府引导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等市场主体股份及相关权益在区域性股权市场集中登记托管,引导拟上市企业在辅导备案前1—2年股改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办理登记托管。引导新三板摘牌公司进入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托管。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探索通过政务数据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管部门建立股权(基金)登记、变更和质押信息互通机制。探索与司法部门建立股权(权益)托管数据区块链电子证据认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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