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做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实施工作
来源:财联社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等五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实施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出,相关省市两级财政部门应严格落实新一轮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提升行动资金使用有关要求,会同同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或完善资金管理细则,明确资金安排的程序、标准、用途、拨付流程等,加强项目管理,对资金违规使用等情况及时处置,并做好企业资金使用指导,严格按照备案后的实施方案建设内容使用资金,涉及资金分配调整等重大事项,需严格履行工作机制决策程序,保障合法合规高效利用奖补资金。东部、中部、西部单个项目的奖补资金比例分别不超过核定投资额的40%、50%、60%。奖补资金分配标准应突出重点,重点支持多式联运功能突出的枢纽港站更新改造及集疏运铁路项目,奖补资金比例在不超过核定投资额比例上限的前提下可予以倾斜;适度引导设备更新和信息化项目,奖补资金比例上限不得超过核定投资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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