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晚间,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新材”或“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天宜上佳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绵阳天宜”)因未履行建设工程分包合同调解协议的支付义务,被法院裁定冻结、扣划公司及子公司银行存款超3719万元(未含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目前公司正处于预重整阶段,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突出,多个银行账户及募集资金专户被查封冻结,叠加连续两年大额亏损、多起诉讼缠身,公司面临现金流承压、募投项目受阻及潜在退市风险。
公告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绵阳天宜于2025年8月收到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送达的关于四川北合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北合”)就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的传票、《应诉通知书》及《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材料。后经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调解,公司及绵阳天宜与四川北合达成调解协议。
因绵阳天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民事调解书支付义务,四川北合向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近日公司收到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1、冻结、扣划被执行人绵阳天宜、天宜新材的银行存款37,193,841.70元(未含利息及迟延履行金)或冻结、扣划、查封、扣押其同等价值的财产,或冻结、扣划、扣留、提取其同等价值的收益;
2、案件执行费104,593.84元,从被执行人处执行。
公告称,本案件尚处于执行阶段,执行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以法院实际执行结果为准。若后续法院执行成功,将会对公司的现金流、资产状况以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和后续执行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公告提示,目前,公司处于预重整阶段。尽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公司预重整程序,但不代表公司已进入重整程序,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预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公司预重整成功,法院将依法审查是否受理重整申请,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公司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2.5.14项的规定,如果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法院裁定破产,则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告称,目前,公司偿债能力有限,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阶段的主要矛盾。公司及子公司因欠款问题面临多家金融机构及供应商提起的法律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已被法院查封冻结。同时,公司部分募集资金专户被法院查封冻结,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资金被法院强制划扣,已直接影响对应募投项目后续资金拨付,存在导致募投项目投入进度不及预期、进而对项目建设及生产产生不利影响的风险。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被冻结流动资金规模较大,多数银行账户受限,对公司日常经营收支已产生较大影响。
目前,公司仍有部分诉讼案件尚未审结,最终判决结果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在相关诉讼中败诉,将需承担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额外支出,会进一步加剧资金压力。若公司未能按期足额偿还相关债务,公司及子公司资产可能面临法院强制执行甚至被拍卖的风险,企业流动性风险也将进一步上升。
值得关注的是,自今年以来,天宜新材已经发布了多达15次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金被司法划扣的公告。
业绩方面,天宜新材连续两年经营业绩大额亏损,各板块业务经营持续承压。
公司于2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度业绩快报公告》。报告期内,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8,305.58万元,同比下降10.4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0,628.23万元,同比下降47.54%;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2,829.66万元,同比下降27.20%。
公司解释称,受行业供需失衡及公司流动性影响,公司光伏业务持续未见回暖,碳业务出货量下滑,石英坩埚产品价格大幅下降,石英坩埚业务子公司临时停工,轨道交通业务出货量下降,导致公司报告期内业绩较去年同期进一步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