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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4:19:20 股吧网页版
桂林低价团逼游客消费续:地接旅行社被罚30万,停业5个月
来源:南方都市报

  近期,桂林六日游低价团被曝威逼利诱游客消费等问题引发热议。4月24日,南都N视频记者从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获悉,经查,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为桂林地接社,用虚假名称“少数民族观光村寨”指代购物场所,误导游客参团,并与购物场所约定购物回扣,被责令停业整顿5个月并处罚款。  

  近日,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公布《桂林市2026年第一批旅游乱象典型案例》,其中提及此前引发关注的“不合理低价游”案例。

  经查,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作为桂林地接社,于2026年3月8日至3月11日接待了河南濮阳来桂林的旅游团队,委派导游孟某某为团队提供导游服务。在招徕旅游者时,该旅行社使用虚假名称“少数民族观光村寨”指代购物场所,误导旅游者报名参团,并与购物场所约定购物回扣。

  在旅游行程中,该旅行社向旅游者隐瞒以“零团费”地接安排旅游者去购物场所购物获取回扣的真实情况,并造成了严重社会负面影响,其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孟某某在提供导游服务过程中,向旅游者兜售罗汉果、桂花香水、漓江鱼仔、金桂酥等物品,收入1200元,其行为违反了《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

  2026年4月,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处没收违法所得5490.8元,责令公司停业整顿5个月,并处30万元罚款。

  此外,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曾某某处12000元的罚款,对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廖某某处12000元的罚款。对导游孟某某处没收其违法所得1200元,并罚款10000元。对广西广游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给予警告。

  公安机关和市场监管部门已对涉案旅游购物场所及相关人员作出行政处罚。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强调,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低价”(如零负团费)模式招徕旅游者,不得进行虚假宣传或虚构行程误导旅游者,也不得通过隐瞒经营实情、安排购物及另行付费项目等方式获取非法回扣。

  南都此前曾关注报道“40元桂林低价游”乱象。2024年7月,一老年人执意要参加一个海南旅行社组织的老年旅游团,39.9元游桂林4天3晚。该旅游团群主称,参团要听课,肯定要听课才便宜,购物想买就买。

  随后,桂林市旅游市场综合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通报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立案调查,市市场监管局已对涉事的购物场所负责人进行了约谈。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对该事件高度重视,经联合调查取证,涉事旅行社公司被吊销旅行社业务许可证,涉嫌非法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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