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4 14:43:30 股吧网页版
多伦科技联手众擎,抢跑“具身智能+交管”新赛道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马云飞 实习生李青亲

K图 603528_0

  4月22日至24日,第十六届中国国际道路交通安全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交博会”)在南京国际博览中心举行。作为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龙头企业,多伦科技重点展示了智能机器人矩阵、全栈智慧交管解决方案、光储充检新能源生态等一系列创新成果,并联合具身智能机器人头部企业众擎机器人,正式发布智慧交管机器人解决方案。这标志着具身智能正从实验室走向城市交通治理实战一线,全面开启“人机协同”的交管新模式。

  本次交博会上,多伦科技展示的智能交通指挥机器人、机动车智能查验机器人、智能导办机器人组成“机器人天团”,成为现场焦点。其中,智能交通指挥机器人基于众擎PM01本体深度定制,是国内首款实现真实路口常态化部署的具身智能交通机器人,有效填补了人形机器人在交通指挥场景的应用空白。

  据介绍,该机器人融合激光雷达与多目视觉感知,可精准识别信号灯、车流、人流及电动车未戴头盔、越线停车等违法行为;搭载多伦自研交通算法,能与信号机联动动态调控放行;高精度关节可完整复现8种标准交通指挥手势,配合语音劝导、警示哨音,实现柔性执法与安全宣教一体化。

  目前,该机器人已在南京江宁、湖北荆州、深圳龙岗、湖南长沙等多地路口实战上岗,覆盖春运保障、日常疏导、赛事安保等场景,推动交通管理从“人力驱动”迈向“人机协同”。

  多伦科技成立于1995年,最早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起步,逐步构建起涵盖机动车智能化考试管理平台、城市智能交通综合管理平台、交通信号控制系统等业务体系,目前服务已覆盖全国400多个城市,并于2016年登陆上交所。近年来,多伦科技持续推动人形机器人技术在大交通领域的研究探索与产业应用。

  2025年是多伦科技与众擎机器人合作的元年。公开信息显示,作为众擎机器人的战略投资方,多伦科技通过直接持有及通过珠海星芯创业投资基金间接持有的方式,是A股持有众擎比例最高的上市公司;今年3月,双方共同出资成立的江苏擎安机器人有限公司落地南京建邺,聚焦智慧警务机器人全产业链。

  4月23日下午,多伦科技董事会秘书阮蔚在接受《国际金融报》等媒体线上采访时表示,人形机器人已从实验室走向真实场景。交通警务领域的高重复性、高标准、高安全性要求,使其成为具身智能率先落地的天然阵地。应用方向上,机器人可解放交警、辅警的重复性工作,提升警力使用效率,减少应急处置中交警的人身伤害;同时作为移动具身传感器,采集多维度数据,反哺交通大模型优化和执法决策。行业价值显著,已在试点中获得良好反馈。未来生态格局将从百花齐放走向头部集中,具备核心运动控制、AI感知及场景深度落地能力的企业将脱颖而出,缺乏场景验证、仅靠融资概念的企业将被淘汰。

  值得一提的是,2025年9月,多伦科技与众擎机器人已达成三年采购不低于2000台人形机器人框架意向,以交通指挥为核心,延伸巡逻、政务导服、车辆智能查验等场景,构建 “指挥 — 巡逻 — 服务 — 查验” 全场景产品矩阵。

  “众擎作为机器人本体厂商,缺乏场景理解和需求判断能力,而多伦科技深耕交管场景30余年,在场景理解、渠道把控、痛点处理等方面经验成熟。”日前,众擎机器人联合创始人兼市场总经理姚淇元在接受《国际金融报》等媒体采访时指出,众擎的硬件研发与接口能力可弥补多伦在硬件开发、机器人系统集成等方面的不足,多伦则能精准对接客户需求,打通技术链路,连接公安数据与场景,形成“硬件+场景解决方案”的技术闭环,提升效率、直击痛点。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多伦科技而言,与众擎机器人合作打开了“具身智能+交通安全”的第二增长曲线,使其从解决方案提供商升级为“智能终端+系统服务”的综合服务商,提升业务壁垒与盈利空间。

  阮蔚在回复《国际金融报》记者提问时表示,多伦科技原有的驾考驾培、交通车检等传统业务提供稳定现金流,机器人及AI相关业务落地后,将形成“软件运维+智能制造+场景化AI解决方案”的多模块协同模式,使营收结构更加多元,降低对单一业务的依赖。市盈率方面,随着机器人、AI业务落地,公司商业模式将叠加科技成长与智能终端制造属性,估值体系更趋多元。

  关于公司未来智能终端销售在总营收中的占比目标,阮蔚称,目前暂未设定量化目标,未来将结合市场空间与订单落地情况进行规划,注重综合盈利能力和业务价值,而非单纯追求硬件收入占比。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