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晚间,星网宇达发布公告表示,拟以1820.00万元的价格向北京鑫亦诚科技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鑫亦诚)转让控股子公司武汉雷可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雷可达)65%股权。
记者注意到,持有鑫亦诚50%出资份额、同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张志良,与星网宇达曾经的股东、董秘兼副总经理重名。
此外,在星网宇达2025年业绩接近深交所主板财务类退市指标的情况下,此时出让雷可达65%股权的合理性也待解。星网宇达方面工作人员则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出售雷可达65%股权不会对公司2026年业绩造成影响。
雷可达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公告,星网宇达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向鑫亦诚转让雷可达65%股权。
雷可达成立于2016年,公司官网显示,其专注于军、民雷达系统的研发与制造,形成了反无人机探测、地面安防、海岸防控三大战略布局。
星网宇达2025年年报显示,雷可达于2024年12月24日取得湖北省科学技术厅、湖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核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天眼查显示,此次交易之前,雷可达分别由星网宇达、武汉聚合联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苑凤雨、王洪军和黄志华持股65%、15%、12%、6%和2%。
按照公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5年12月31日,雷可达的净资产分别为2470.08万元和2700.71万元。2024年和2025年,雷可达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667.55万元和3542.26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044.95万元和101.97万元。
根据资产评估事务所的评估报告,以2025年12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雷可达的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2777.88万元,评估增值率为2.86%。经交易双方协商,最终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以雷可达整体估值2800.00万元为作价基础,本次转让65%股权交易对价为1820.00万元。
受让方执行事务合伙人与星网宇达前高管是否为同一人?公告显示,鑫亦诚成立于2026年4月15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分别由张志良和李忠义各持有50%的出资份额,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张志良。
星网宇达在公告中表示,鑫亦诚与公司无关联关系,本次股权转让不构成关联交易。鑫亦诚与星网宇达及星网宇达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不过,记者注意到,星网宇达在2016年上市时的招股书显示,彼时公司的股东之一、董秘兼副总经理也名叫张志良,其在2017年11月13日离任,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职务。
那么,上述星网宇达曾经的股东兼高管张志良与鑫亦诚的股东张志良是否为同一人呢?《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于4月24日致电星网宇达,对方工作人员表示其并不清楚,需向公司进一步了解,但记者后续多次致电星网宇达,均未能接通。
此外,星网宇达在2025年的营业收入为3.78亿元,同比下降10.64%,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仅为3.68亿元,其归母净利润则已连续两年亏损。这与深交所主板财务类退市指标的“净利润为负值,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已颇为接近。在这种情况下,出售控股子公司雷可达的合理性和必要性何在呢?“这个肯定公司领导是有考虑过的,不会影响到公司明年(2026年)业绩的。”前述星网宇达方面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
对于此次交易的目的,星网宇达在公告中仅表示,本次子公司股权转让系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而作出的审慎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