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创业板改革首批4件配套业务规则发布 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正式启用
来源:证券时报
证券时报记者吴少龙
4月24日,为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创业板改革更好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的意见》,深交所正式发布首批4件配套业务规则,包括修订的《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及新制定的《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9号——预先审阅》。
此前,深交所通过网络征集、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对上述4件业务规则的意见建议。总的看,市场各方评价积极正面,认为本次改革进一步提高了创业板制度的包容性、适应性,有利于更好支持优质创新企业发展。对于收到的50余条意见建议,深交所逐一认真研究,合理的已经吸收采纳。部分暂未采纳的意见,将视实践情况进一步研究。涉及操作层面的,将在改革中予以落实。涉及规则理解或者问题咨询的,将进一步做好解读。
伴随4件配套业务规则的正式发布,记者获悉,这意味着创业板第四套上市标准正式启用,符合条件的优质创新企业可按要求申报。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深交所将坚决落实中国证监会部署,扛起改革实施主体责任,抓好新制定修订业务规则的落地见效,尽快形成一批典型案例。其他业务规则,也将尽快公布实施。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