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李苑)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的《关于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的通知》明确,经国务院同意,河北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范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这意味着目前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自审自发”试点的省(市)扩围至14个。“此次扩围有利于提高专项债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强化地区项目管理的责任。”中央财经大学财政税务学院教授温来成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
2024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明确在10个省份和雄安新区开展专项债券项目“自审自发”试点。
财政部相关人士表示,总的来看,经过一年多试点,成效明显,压实了地方主体责任,加强了项目审核部门联动,加快了债券发行使用进度,强化了债券资金监管。
在对“自审自发”试点工作总结评估基础上,近期,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报经国务院同意,将河北省、江西省、湖北省、重庆市纳入新增“自审自发”试点范围。
东吴证券首席经济学家芦哲对上海证券报记者表示,被纳入第二批试点省份名单后,上述4地支持项目建设的专项债发行节奏有望加快,进而与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上半年靠前发力相配合,共同推动稳定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形势。
在芦哲看来,专项债“自审自发”试点落地后,对有关省份的帮助主要体现在相关债券的发行节奏方面,但支持领域仍偏向传统基建类项目,未来仍有完善空间。
2025年11月,经履行法定程序,财政部向各地提前下达部分2026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较往年提前1个多月。今年以来,财政部积极督促指导各地做好专项债券的发行使用工作。
财政部24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新增专项债券方面,今年一季度全国共发行11599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1996亿元,增长20.8%,主要用于社会事业、交通基础设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等重点领域项目建设,以及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和支持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等;拨付专项债券资金672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2096亿元,有力推动形成实物工作量。
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的专项债券方面,一季度全国共发行9604亿元,完成全年“2万亿元”限额的48%,拨付专项债券资金5904亿元,有力支持地方置换存量隐性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