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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5 16:39:50 股吧网页版
天音控股遭监管责令改正,五高管收警示函,涉财务核算、信披、内控等多方面违规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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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4日,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天音控股,证券代码:000829)同时收到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和深交所监管函,公司因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及内控治理三方面存在多项违规事项,被责令改正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董事长黄绍文、总经理刘彦等五名高管同被出具警示函。

  根据公告,江西证监局在核查中发现,天音控股存在以下违规情形:

  在财务核算方面,公司对部分业务收入确认的总额法与净额法适用不恰当,合并报表层面存在抵销科目错误,且未对同一客户的应收与应付款项进行抵销。此外,公司对符合其他货币资金属性的资金及支付的贴现息会计核算也存在错误。更为严重的是,在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公允价值变动或明显减值迹象时,公司未获取公允价值变动情况并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

  在信息披露方面,公司于2024年12月7日公告拟将享有的对深圳市天富锦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业绩补偿款完整债权,转让给关联方深圳旭富月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并于当月收到转让款。然而,该关联交易事项未在2024年度报告的"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中予以披露,构成信息披露遗漏。

  在内控治理方面,公司销售业务内控存在明显缺陷,未制订统一的销售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散见于各子公司。同时,信息系统管理不规范,ERP系统存在账号冗余、账号共用、离职员工未及时禁用等问题,手机分销及零售电商业务的信息系统管控亦不到位。

  江西证监局认定,天音控股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黄绍文、总经理刘彦、时任财务负责人陈学同、现任财务负责人曾富荣、董事会秘书孙海龙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情形负有责任。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江西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黄绍文、刘彦、陈学同、曾富荣、孙海龙五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样记入诚信档案。公司须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深交所亦同步下发监管函,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予以监管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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