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11:37:31 股吧网页版
开盘一字跌停!黑芝麻创始人被证监会立案,曾掌舵公司20年
来源:界面新闻

K图 000716_0

  4月27日,黑芝麻(000716.SZ)开盘一字跌停,截至发稿,报4.59元/股,最新市值34.56亿元。

  消息面上,4月24日晚间,黑芝麻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公司时任董事长韦清文于4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时任董事长韦清文立案。

  黑芝麻在公告中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有序开展,立案期间,公司及当事人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公告披露,此次立案调查的具体事由尚未进一步明确。

  此次并非黑芝麻首次因信息披露问题受到监管关注。该公司近年来多次因违规行为被处罚。2025年6月,广西证监局向黑芝麻及相关责任人下发警示函,指出公司存在大股东占资、违规代为担保及公司治理不规范等问题,韦清文等相关高管因未履行勤勉尽责义务负有主要责任;2025年4月,深交所对公司及韦清文等多名高管予以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事由涉及关联交易披露不及时、不完整;2021年,广西证监局也曾因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对黑芝麻及韦清文等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公开资料显示,黑芝麻始创于1984年,是一家以黑芝麻产业为主业、集黑芝麻食疗食养健康产品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民营企业集团。目前产品品类有黑芝麻糊类、黑芝麻饮料、黑芝麻丸等食养产品以及富硒大米、休闲食品等。

  韦清文生于1960年12月,广西玉林人,高级经济师。他于1984年与李汉荣、李汉朝创办广西南方儿童食品厂,这家工厂是黑芝麻股东广西黑五类食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黑五类集团”)的前身。

  20世纪90年代,“南方黑芝麻糊”借助展销会与电视广告,迅速畅销全国,巅峰时期曾占据国内糊类食品60%的市场份额。2004年10月至2024年8月长期担任黑芝麻董事长期间,韦清文推动黑五类集团借壳“广西斯壮”上市,成为国内“黑芝麻产业第一股”,2005年更名为南方食品,2012年更名为黑芝麻。

  2024年8月,黑芝麻董事会换届,时年64岁的韦清文在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届满后离任。彼时,公司还发布公告称,为了表达对韦清文的敬意和尊重,董事会聘任其为公司终身名誉董事长,为公司在战略规划、转型升级、品牌打造、产品经营、管理优化、企业社会责任履行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帮助。

  据2024年年报数据,韦清文年薪为161.36万元,截至2024年年末持股数量为2482.34万股,期末参考持股市值约为1.71亿元。

  在韦清文卸任次年,黑芝麻的控制权易主。2025年8月9日,黑芝麻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黑五类集团已于8月8日与广旅大健康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广旅大健康拟以协议收购方式收购黑五类集团持有公司20%股份,转让价格为6.25元/股,转让价款总额为9.42亿元。

  同日,黑五类集团、韦清文、李汉荣、李汉朝、李玉琦签署《表决权放弃承诺》,自《股份转让协议》项下标的股份过户完成之日起,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承诺人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占公司股份的17.66%)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黑芝麻控股股东将由黑五类集团变更为广旅大健康,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创始人李汉朝、李汉荣为代表的李氏家族变更为广西国资委。

  财报数据显示,2019年至2024年,黑芝麻营收从44.76亿元缩水至24.65亿元,2020年后公司营收基本处于下滑状态,仅2021年实现微增。净利润方面,2021年、2022年均现巨额亏损,此后两年实现扭亏,其中2024年净利润同比增长80.46%。

  黑芝麻在2025年度业绩预告中表示,预计2025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500万元至52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7773.76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1800万元至3500万元,上年同期盈利6742.15万元。

  在产品方面,该公司的黑芝麻糊配料表曾引发过争议。去年底,有网友曾指出,其“南方核桃黑芝麻糊”产品配料表中黑芝麻仅排第四位,前三位为谷物粗粮粉、食用葡萄糖和麦芽糊精,被调侃为“南方米糊”。

  面对质疑,该品牌工作人员回应称,网友展示的为旧版包装,目前新版产品已将黑芝麻调整至配料表第二位,并强调其中黑芝麻含量为18.5%,符合国家标准。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