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27 22:39:20 股吧网页版
维太创科:股票继续暂停买卖
来源:南方财经网

K图 06133_0

  南财智讯4月27日电,维太创科(06133.HK)公告,应公司要求,其股份已自2026年4月1日(星期三)上午九时正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暂停买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直至另行通知为止。此前,公司核数师就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业绩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声明,主要涉及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预付款项及按金可收回性、贸易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等问题,触发上市规则第13.50A条暂停买卖规定。联交所已于2026年4月22日发出复牌指引,要求公司:(a)解决导致无法表示意见的问题,确保核数师无需再就此发表无法表示意见,并充分披露信息供投资者评估财务状况;(b)证明符合上市规则第13.24条(足够业务运作及资产水平);(c)及时公布所有重大信息。根据上市规则第6.01A(1)条,若股份连续暂停买卖满18个月(即截至2027年9月30日),联交所有权取消其上市地位。公司须于2026年6月30日前发布首次季度更新,并此后每3个月持续披露复牌进展,包括复牌计划、实施进度、时间表及重大变动等。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