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渔业法自5月1日起施行 大幅完善监管举措 保障公众生命健康(法治聚焦)
来源:人民日报
2025年12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渔业法修订草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自2026年5月1日起施行。
水产品质量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新修订的渔业法强调从事养殖生产、运输、销售等活动,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饵料、饲料、饲料添加剂、药物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销售或者运输水产苗种,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检疫。加强渔业生产、流通环节监管,要求水产苗种生产者、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水产苗种亲本引种和培育、苗种繁育生产等信息。
新修订的渔业法提出渔业坚持绿色发展。针对渔业养殖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要求从事养殖生产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规模等,合理投饵、投饲、使用药物,养殖排放尾水应当符合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进一步完善捕捞强度控制制度,要求根据捕捞能力与渔业资源可捕捞量相适应的原则,确定渔业船网工具控制指标。
新修订的渔业法把维护渔业生产者合法权益放在重要位置。倡导渔业生产者依法自愿成立行业协会,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渔业保险。针对受“减船转产”政策影响转产转业的渔民,要求政府做好就业创业扶持、社会救助等工作。
新修订的渔业法大幅完善监督管理举措。针对渔业执法中面临的突出难题,明确渔业执法机构与海警机构的职责分工和执法权限,根据实际需要建立部门协同执法机制。完善渔具管理制度,在保留禁用渔具目录的同时,鼓励、支持使用推荐渔具目录规定的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针对涉渔“三无”(无船名船号、无渔业船舶证书、无船籍港)船舶治理难题,明确禁止其从事捕捞作业,禁止为其提供供油、供水、供冰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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