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30 18:19:10 股吧网页版
增强服务贸易出口的五大重点路径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张锐

  除了国务院在日前发布的《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中明确提出“稳步推进服务业开放合作”外,商务部等九部门还联合推出了《关于促进旅行服务出口扩大入境消费的政策措施》,商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也共同印发了《服务贸易标准化工作行动计划(2026—2030年)》,同时商务部办公厅还发布了《关于开展国家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数字贸易创新发展示范有关项目创建工作的通知》。决策层关于扩大服务贸易、尤其是服务出口贸易的导向愈发清晰,相关政策力度也在不断加码。

  最新数据显示,虽然继去年强劲增长14.2%之后,我国服务贸易出口在今年前两个月再度录得4.7%的同比增长,但服务贸易依然存在较大逆差,且该逆差已延续30年。在这种背景下,扩大与优化服务贸易出口显得更为迫切。而在政策层面的明确导向下,需要在巩固商业服务、运输、建筑等传统服务贸易的同时,着力做大做强生产性服务和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出口,并在弥补旅游服务出口等短板领域实现突破。

  做大做优生产性服务业体量,夯实服务贸易出口的产业基础

  在全球贸易总量构成中,服务贸易占比目前已达到26%;相比之下,中国仅约为18%,不仅在经常账户项目中的体量低于全球平均水平,也与欧美国家30%至40%的占比存在较大差距。另外,虽然与全球趋势一致,中国服务贸易增速已超过货物贸易增速的两倍,但在服务贸易出口方面,中国占全球服务贸易出口的比重仅约13%,而全球平均水平则超过26%。

  服务贸易总量占比,尤其是服务贸易出口占比落后于全球发展水平,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出口贸易长期徘徊于商品出口低端,同时国内服务业有效供给不足,许多服务产业或要素优势尚未转化为出口贸易优势。数据显示,尽管目前我国服务业增加值已突破80万亿元人民币,占GDP比重达57.7%,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61.4%,但与全球服务业增加值占全球GDP比重已达三分之二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与欧美发达经济体的差距更为明显。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作为推动服务出口的关键动能,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占GDP的比重目前仅为34.4%,明显低于西方发达国家40%—50%的水平。

  进一步提升服务贸易出口能力,首先必须做大国内服务业,尤其是生产性服务业。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表明,只有成功塑造生产性服务优势,才有可能占据服务贸易国际竞争的高地。这是因为,随着生产性服务业的深度嵌入,制造业全产业链条及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制度性成本与运营成本将出现系统性下降,全要素生产率也会显著提升。同时,随着制造业中间环节中信息技术、物流、供应链金融服务等投入占比的提高,制造业跨境贸易成本将进一步降低。此外,通过在制造业中高效配置高端服务要素,向价值链上游的研发设计、核心知识产权等环节,以及下游的品牌服务、数字运维、供应链管理等环节延伸,可以突破产业价值链“低端锁定”,实现从简单加工组装向高端创造的跃迁。

  作为做大服务业的首要之举,应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强力推进“两业深度融合”。一方面,鼓励和支持制造企业通过发展个性化定制服务、精准营销,推动其由重资产向轻资产服务转变,拓展“制造+服务”业务,开拓工业服务业赋能场景;另一方面,鼓励高端装备、先进技术和优势产能有序向境外转移,推动制造业国际合作由以加工制造环节为主,向合作研发、联合设计、市场营销、品牌培育等高端环节延伸。

  在生活性服务业方面,一方面要切实破除行政垄断、行业垄断和地方保护,扩大文化、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领域的民间投资空间,培育服务出口的多元化主体;另一方面,继续扩大金融、电信以及互联网等服务领域的开放范围,通过引进优质外资形成服务市场的“鲶鱼效应”。

  除了做大之外,服务业还需做强做优,以对服务贸易出口形成更强支撑力。一方面,要大力引育头部功能性服务机构或全球服务商,打造一批特色化综合性服务平台,形成强大的服务业竞争力;同时,大力推进产业链全链条服务业态的集成发展,建设高质量服务业集聚区。另一方面,要强力推动具有引领性的行业规范和标准建设。例如,结合国内统一大市场建设,对标国际标准,牵头更新或制定传统服务业的国内统一标准,并加快新兴服务业行业标准或规范的研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提升标准的可操作性。

  凝聚与拓展旅游出口势能,进一步消解服务贸易逆差

  作为服务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对外旅游服务近年来表现出十分活跃、昂扬向上的态势。去年实现进出口收入高达22067亿元,其中旅游服务出口更是大幅增长49.5%,超过进口增幅48.1个百分点,旅游服务出口由此成为服务贸易出口增长最快的领域。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旅游服务出口不仅在规模上明显逊于旅游服务进口,而且作为服务贸易逆差最大贡献者的地位至今未改。数据显示,2025年我国服务贸易逆差为8287亿元,其中旅游服务逆差达2264亿元,占比高达27%,大力扩展旅游服务贸易出口可谓时不我待。

  首先,要不断丰富入境游产品供给。中国国土面积辽阔,旅游资源丰富多彩,重中之重是统筹“中国游、中国购、中国学、中国医”等多维体验,系统构建“你好!中国”国家旅游形象,打造“中国游”品牌,突出文化辨识度和消费引导力。在此基础上,各地可因地制宜开发特色入境游产品,推出“一程多站”入境游精品线路,同时用好传统文化、节庆节展、地理标志、产业集聚等特色资源。此外,要提升研学旅游供给水平,因地制宜丰富产品类型和研学旅游场景,培育一批优质研学旅游品牌;同时注重开发绿色低碳旅游产品,更好满足环保人群的出行需求。

  其次,要显著提升旅游服务品质。除加强和改善旅游景区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外,有必要考虑设立入境一站式国际游客信息服务平台,打造中国入境旅游官方推广与信息发布平台;同时鼓励发展跨境旅游列车,做好跨境旅游专列出入境服务保障,支持航空公司对在华中转停留时间较长的联程机票给予更多优惠,并提升机场、高铁站、景区、重点商圈等多语种标识覆盖率,增强支付便利性。不仅如此,还要提升餐厅、酒店、景区、医疗机构及公共服务机构的外语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外国游客对博物馆、景区讲解服务的需求,并在热门景区持续提升外国游客预约购票等方面的便利化程度。

  再次,要深耕立体化的旅游服务赛道。支持以市场化方式培育有影响力的国际展会,提升国际展会服务水平;支持举办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赛事,在承办大型国际赛事的口岸设立专用绿色通道,并推出“赛事+旅游”套餐,推广赛事周边旅游,提供交通、门票、住宿一站式服务;优化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审批流程,拓展“演艺+文旅”融合场景,鼓励各地结合大型商业演出活动设计“一程多站”文旅产品,如“演唱会主题旅游线路”“影视主题旅游线路”;在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设国际医疗旅游集聚区,面向国际患者提供高端体检、整形美容、康复护理等服务,同时支持医疗机构依法合规、稳妥有序地与国际保险公司合作,扩大国际商业保险直接结算范围;鼓励中文教育机构国际化发展,推动中文教育培训服务出口。

  最后,要完善系统性保障措施。一方面,持续优化签证政策,有序扩大单方面免签国家范围,持续完善过境免签政策,通过推出电子签证、试点网上申办等方式提高签证效率;另一方面,落实落细离境退税优化政策,支持增加退税商店,丰富退税商品,优化退税服务。更为重要的是,为让中国旅游品牌更好地“走出去”,需要加强全球精准营销,制定入境旅游与消费品牌推广计划,整合出行平台、旅行社、航空公司、教育机构、医疗机构等资源,形成差异化营销策略,面向入境游客开展精准宣传推介。

  加大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抢占全球服务贸易制高点

  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包括数字技术、研发设计、金融法律、知识产权等领域的产品和服务对外贸易。作为新型服务贸易,相较于运输、建筑、旅游等传统服务贸易,知识密集型服务贸易不仅是一国服务贸易结构优化的重要指标,也代表着一国对外贸易转型升级的强度与力度,最终映射出一国经济在国际舞台上的竞争力。

  不得不承认,当前的国际竞争早已从“关税战”转向“规则战”与“标准战”。其中一个重要指向在于,发达经济体通过将自身技术路径固化为国际标准,形成全球市场的强路径依赖,后发经济体要么支付高额专利费用接入现有体系,要么自建标准但面临全球市场不兼容的困境。基于此,在人工智能基础框架、电子设计自动化、工业操作系统等领域,我国必须加快推动将自主知识产权转化为国际标准,以提升在国际舞台上的话语权。

  商务部数据显示,去年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总额超过1.83万亿元,实现贸易顺差5763亿元,出口势头十分强劲,但总体占比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略逊一筹。要推动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由“跟随者”向“领跑者”转变,必须实施系统性、多维度的突围战略。首要之举是在扩充生产性服务业的基础上,支持装备制造商向“产品+服务”的系统集成商转型。例如,中国新能源汽车、光伏、无人机在出海过程中,不仅输出硬件,还应配套输出软件即服务、远程运维、电池回收管理等增值服务。另一方面,实施“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工程”,围绕半导体、生物医药等战略性行业,搭建国家级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和研发众包平台,并通过“揭榜挂帅”机制,鼓励科研机构以国际技术许可方式输出技术成果,提升知识产权的海外授权收益。

  其次,以“标准与品牌”引领规则制定,提升国际话语权。在知识密集型服务领域,技术标准即话语权。要推动中国工程建设、中医药等知识密集型产品走向世界,关键在于实施“中国标准走出去”专项行动,包括聚焦绿色低碳、智慧物流等新兴领域,率先将国内成熟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向国际。同时,要着力打造“中国服务”国际品牌矩阵:在文化维度,针对网络文学、游戏、短视频(“文化新三样”)等出海热潮,建立统一的“@China”内容品牌标识,通过算法推荐与本地化运营提升中华文化的国际溢价;在专业服务领域,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咨询、法律、会计服务品牌,通过政策引导推动国内头部咨询机构跟随制造业“借船出海”,为中资企业提供符合合规要求的本土化解决方案。

  再次,精准优化政策生态,构建灵活的要素流动机制。针对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在资金结算、人员往来等方面的高敏感性,可先行在自贸试验区和海南自贸港建立“要素跨境流动白名单”,对不涉及国家安全的非敏感要素,允许其更加便捷流动;同时进一步放宽对国际高端人才、技术专家的签证与居留限制,简化中国服务企业外派人员的出入境手续,并允许企业更灵活地在项目所在国雇佣本地人才,以降低合规风险。作为配套,财税金融政策应改变传统补贴模式,更多运用金融杠杆工具,包括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服务贸易的覆盖范围,特别是为高价值的软件开发和工程设计合同提供“毁约风险”保障,同时落实并优化服务出口退税政策,尤其是针对跨境交付模式简化申报程序,使企业切实享受零税率待遇。

  最后,开拓市场蓝海,构建多元化全球布局。传统欧美市场竞争激烈且壁垒较高,而新兴市场存在巨大的基础设施需求,是我国知识密集型服务出口的重要蓝海。为此,可瞄准“一带一路”沿线的港口、铁路建设领域,输出“智慧港口管理系统”“高速公路收费系统”和“电子政务解决方案”。例如,面向东南亚和中东市场,利用我国在人工智能和云服务领域的成本优势,提供智慧农业、智慧物流等解决方案,将大模型能力转化为全球可及的智能服务。同时,挖掘“文化+科技”新型出口增长点,鼓励游戏引擎、渲染技术、虚拟现实制作等“技术工具”类服务出口,支持动画制作、工业设计外包服务向欧美高端市场渗透,依托工程师人才优势承接高附加值研发外包业务。

  增大数字贸易口径,强力拉伸服务贸易出口的韧性度

  数字贸易是依托信息网络和数字技术,在跨境研发、生产、交易与消费活动中产生的,能够以数字订购或数字交互方式实现的贸易总和。除了无形的知识密集型贸易可以以数字形态呈现外,有形的货物贸易也能够获得数字化赋能。例如,通过5G、大数据、物联网以及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制造企业可在生产端基于数据优化产品设计,或在供应端布局海外营销节点。因此,作为一种全新的贸易形态,数字贸易并未改变全球贸易的底层逻辑,即贸易对象依然是可感知、可体验的商品与服务,发生变化的只是商品和服务的价值实现渠道与增值拓展路径。

  当今世界,贸易保护主义与单边主义抬头,地缘政治冲突日益加剧,传统货物贸易面临关税壁垒与需求萎缩的双重压力。但另一方面,服务贸易具有一定的“抗关税”属性,更难被传统关税壁垒所阻挡。同时,在数字化浪潮下,云计算、人工智能大模型以及跨境数据流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突破国界,使货物与服务的可贸易性大幅拓展,并在目标国家和地区衍生出本土服务与跨国增值。因而,具有较强韧性的数字贸易被视为跨越壁垒的新生力量,世界贸易组织也将其视为推动全球贸易增长的重要引擎。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发布的《全球数字经贸规则年度观察报告(2025年)》显示,目前全球数字贸易出口在服务贸易出口中的占比约为56%;相比之下,受关键技术创新瓶颈制约以及复合型人才短缺等因素影响,我国数字贸易出口占比略高于50%。特别是在高端咨询、国际金融、核心工业软件等领域,仍面临品牌溢价不足的压力。同时,一些国家通过“数字法案”等方式对中国企业设置数字壁垒。不过,我国拥有全球最完整的制造业产业链,且生活性服务领域拓展空间广阔,发展中国家亦存在巨大的“数字鸿沟”弥补需求,因此进一步释放数字贸易潜力的空间依然十分广阔。

  构建“技术—产业—生态”三位一体的供给体系,是扩大数字贸易的关键路径。一方面,要利用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前沿技术改造传统服务贸易,例如发展“人工智能+翻译”“虚拟现实+文创”等复合型服务模式,并深入拓展智慧医疗、在线教育等新应用场景;另一方面,支持设立数字服务贸易专区和出口基地,引导云计算、云服务、跨境电商、在线教育等企业集聚发展。同时,要加快构建数据确权、评估、交易与安全保护的规则体系,为企业提供数据处理、国际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支持。

  数字平台在数字贸易全流程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例如,平台可在生产端提供大数据与智能制造服务,提升企业对市场的响应能力;在交易端提供区块链技术支持,解决信任与质量控制等关键问题;在供应端提供物联网技术服务,支持企业在仓储、物流与营销方面实现精准布局。因此,在政策导向上,应鼓励数字贸易平台做大做强,打造高标准的数字贸易服务载体,形成更强的贸易引领能力。

  提升开放水平并积极对接高标准国际规则,是扩大数字贸易影响力的必然要求。为此,首先需要放宽数字领域市场准入,持续完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入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提高数字贸易领域外商投资企业在境内投资运营的便利化水平。在此基础上,建立高效、安全、便利的数据跨境流动机制,支持跨国公司内部数据的合规跨境传输,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如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海南自贸港)开展国际数据服务业务,支持企业在海外布局数据中心,提供数据清洗、数据标注等服务出口,同时积极参与并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

  深化制度型开放,构建高水平贸易发展底座

  制度型开放是服务贸易发展的“基础设施”,而相较于货物贸易,我国服务贸易的开放程度仍有较大提升空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发布的《2025年服务贸易限制指数》显示,我国整体服务贸易限制指数高于OECD平均水平,尤其在法律、电信、音像等战略性领域,外资准入仍受到负面清单的严格限制,由此带来较高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并直接约束我国服务贸易出口能力,政策层面亟需更有力的破局与创新。

  其一,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我国已建立全国版和自贸试验区版两张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形成梯度开放体系。未来需动态跟踪清单实施情况,持续压减限制措施,特别是在金融、教育、医疗等敏感但关键领域扩大自主开放试点。例如,在自贸试验区内,已允许境外人士报考注册城乡规划师等资格考试、开立证券期货账户等,这类实践应及时总结经验并适时推广。

  其二,推进以自贸试验区(港)为核心的开放高地建设。自贸试验区(港)是制度创新的“试验田”,应全面深入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并进一步提升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在这些区域,可大胆试点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安排、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超常规举措,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

  其三,强化法治权威与体系配套。结合新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已将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上升为法律基本制度的背景,未来需加快清理、修订与之相冲突的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建立“一业一策”的精细化政策体系,出台配套实施细则,确保法律原则有效落地。同时,应提升标准化与透明度水平,建立全国统一的跨境服务贸易信息平台,统一公布负面清单、调整动态、实施细则及审批流程,将各类管理措施置于公开透明的制度环境之下。

  (作者系中国市场学会理事、经济学教授)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