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费天元)4月30日,上海证监局披露行政监管措施,天鸿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因“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严重危及期货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被暂停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六个月,另有两位公司管理层被出具警示函。

经查,天鸿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存在以下五项违规事实:
一是关联方认定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缺失,关联方报告不完整,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55号)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是股东会召集和主持不规范,关键业务岗位人员缺位,缺乏有效制衡,反映出公司治理不健全,可能影响期货公司持续经营,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
三是业务规则不健全或者未有效执行,公司在第三方未达协议约定目标的情况下,仍然向其付款,且部分款项辗转汇到关联方名下,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经营管理混乱,可能影响期货公司持续经营,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四是对部分第三方费用支付不规范,与部分互联网营销第三方签订的协议计费依据不明确,商务会议存档材料未见识别信息,投诉处理流程存在缺陷的情况未整改到位,适当性系统客户资料上传不完整,反映出公司内部控制存在较大缺陷,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五是个别董事任职资格备案材料填报不完整,违反了《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检查调取的材料、银行流水、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公司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上海证监局认定,上述事实反映出天鸿期货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不符合持续性经营规则,严重危及期货公司的稳健运行、损害交易者合法权益。同时,上海证监局于2025年11月14日向天鸿期货出具《关于对天鸿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5〕227号)的监督管理措施后,相关问题仍未整改到位。
根据相关规定,上海证监局决定:
一、责令天鸿期货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予以改正,并提交整改情况报告。
二、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暂停天鸿期货的期货经纪业务新开户。暂停期间届满后,上海证监局将视整改情况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前,不得新增开户。
此外,翁瑞立作为天鸿期货董事,主要负责公司管理,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及监管谈话的监督管理措施;叶永亮作为天鸿期货总经理,未能有效履行职责,对上述问题负有管理责任,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
资料显示,天鸿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现公司注册资本为1.75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叶永亮,公司控股股东为上海天美珠宝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1.85%)。在中国证监会2023年期货公司分类评级中,公司被评为“CC”类。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天鸿期货控股股东背后的实际控制人,上海天美珠宝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楚坚曾受到中国期货业协会的纪律惩戒。
2024年7月,中期协发布纪律处分,黄楚坚存在作为天鸿期货的实际控制人和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天美珠宝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不能在公司股东会中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在对有关决议持有异议下未按照规定主动、准确、完整地将有关情况通知天鸿期货以及违规让渡董事长职权的问题。

根据《期货公司分类评价规定》,期货公司在评价期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采取限制业务活动、权利的,包含限制或者暂停部分业务、限制分配红利、限制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提供福利、限制调拨和使用自有资金或者风险准备金、限制转让公司财产或者在财产上设定其他权利、责令暂停或者终止重组活动,每次扣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