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天津、广州同日发布多条楼市新政策
4月30日,天津、广州发布楼市新政,包括存量盘活、公积金贷款额度、换房补贴、税费优惠等。
就在昨日(4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已对外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自今日起正式施行。
天津:优化房地产供给
促进住房消费
4月30日,天津市发布关于优化本市房地产供给促进住房消费的通知。

核心内容包括:
1.加快盘活存量土地。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支持企业通过合理优化设计要求等方式,推进房地产项目持续开发。
2.加大金融支持收购盘活力度。鼓励商业银行发放住房租赁团体购房贷款和住房租赁经营性贷款。支持住房租赁企业依法发行债券,专项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赁住房。支持符合条件的租赁住房项目通过资产证券化、特许经营权交易等方式回收资金,扩大存量商品房收购规模,实现良性发展。
3.支持租赁住房运营。经营主体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租赁住房,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住房租赁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对利用存量商品房转化为配租型保障性住房的,在原土地使用年限内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水电气热价格优惠政策。
4.鼓励购买改善性住房,落实国家支持居民换购住房相关税收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本市范围内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于本市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广州: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同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对外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00万元,育儿家庭购买“好房子”等建筑类型可叠加贷款最高额度上浮比例,叠加后两人及以上共同购房贷款最高额度可达360万元。
同时,放宽存量商业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条件,允许转为组合贷款。鼓励各区结合实际,发放“购房家装家居消费券”等形式补贴。
支持居民“卖旧买新”,畅通一二手住房置换链条。发放“卖旧买新”专项补贴,居民个人自本意见实施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住宅并完成网签,且在网签日前后1年内出售个人名下本市二手住宅的,可向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专项补贴申请(补贴金额按所购新建商品住宅贷款总额的1%计算,单套房屋最高补贴3万元,补贴总金额为2亿元,用完即止)。
在此前的4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对外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自4月30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