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再因保荐项目执业被监管点名。
4月30日晚间,北京证监局网站发布《关于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称,经查,中信建投证券在证券发行保荐个别项目中,对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部分主要客户和供应商、个别重要子公司等事项的尽职调查不充分,未审慎核查发行人申请文件和证券发行募集文件中有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字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
北京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及《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对中信建投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主要负责人按指定日期前往北京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
除了公司层面,北京证监局还对中信建投的三名保荐代表人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
其中,王万里作为上述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对中信建投证券的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北京证监局决定对王万里采取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行政监管措施,自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不得担任证券公司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相关职务或者实际履行上述职务。
中信建投的另外两名保荐代表人包桉泰、罗贵均,则均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北京证监局指出,包桉泰、罗贵均作为上述项目的保荐代表人,对中信建投证券的上述违规行为也负有直接责任。

去年,中信建投也曾因为保荐项目执业被监管点名。
2025年9月23日,福建证监局对中信建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指出中信建投作为阳光中科(福建)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办券商,未督促阳光中科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未勤勉尽责。
2025年9月1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中信建投采取书面警示监管措施。指出其在保荐北京国遥新天地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IPO项目中,未充分关注并审慎核查股东出资来源存在的异常情况,核查程序不到位;同时未充分关注发行人收入确认、采购管理等方面存在的不规范情形。
此外,2025年1月10日,北京证监局对中信建投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指出公司存在衍生品业务、经纪业务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内控管理不完善,合规管理覆盖不到位等问题。同日,业务人员庆某因直接根据客户指令进行对冲交易,被出具警示函。
官网资料显示,中信建投证券成立于2005年11月2日,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大型综合证券公司。公司注册于北京,注册资本77.57亿元,主要出资人有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12月9日,中信建投证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8年6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中信建投在全国30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设有300余家证券分支机构,并设有中信建投期货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中信建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中信建投投资有限公司等5家全资子公司。
业绩方面,中信建投4月29日晚间发布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今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6.96亿元,同比增长62.2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净利润”)36.67亿元,同比增长99.03%。2025年,中信建投实现营业收入233.22亿元,同比增长22.41%;净利润94.39亿元,同比增长30.68%。
股权结构方面,根据中信建投2026年一季报,截至报告期末,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35.81%,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0.76%;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股10.5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94%。
截至4月30日收盘,中信建投A股收报23元/股,涨4.07%;港股收报11.62港元/股,涨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