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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30 21:40:51 股吧网页版
上海新增10类智能产品市补,最高补贴幅度20%
来源:界面新闻

  4月30日,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消息,自2026年5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上海市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吸油烟机、智能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智能净水器、智能洗碗机、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含智能床垫)、功能沙发(含按摩椅)、智能清洁机器人(含扫地、擦窗机器人)、智能助行机(含电动轮椅、外骨骼机器人)共10类产品给予补贴。

  附:

  关于开展2026年上海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活动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7部门《关于提质增效实施2026年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商消费函〔2025〕697号)和《关于上海市贯彻实施2026年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沪发改环资〔2026〕18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实施质效,在落实国家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活动的基础上,加力推出我市消费品以旧换新自主品类补贴活动。现将活动事宜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自2026年5月1日起开始实施,至2026年12月31日结束。

  二、补贴范围及标准

  对我市个人消费者购买智能吸油烟机、智能家用燃气灶(含集成灶)、数码相机(含运动相机)、智能净水器、智能洗碗机、智能马桶(含智能马桶盖)、智能床(含智能床垫)、功能沙发(含按摩椅)、智能清洁机器人(含扫地、擦窗机器人)、智能助行机(含电动轮椅、外骨骼机器人)共10类产品给予补贴。

  消费者购买1-9类产品,按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单件最高补贴不超过1500元;消费者购买第10类智能助行机,按扣除各环节优惠后最终销售价格的20%予以补贴,单件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元。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

  享受补贴的商品须具备智能功能,有能效或水效标识的,须为中国能效或水效标识一级,并在中国能效、水效标识网备案。

  三、消费者参与方式

  线下按照“即时摇号、即时告知中签结果”的方式开展活动,同一品类,每人每日可参与一次摇号。线上原则上采用两周一次的报名摇号方式开展活动(活动详情见后续线上报名公告)。同品类只能选择线上或线下一个专区参与。

  (一)活动报名。消费者可在规定时段内登录云闪付等应用程序选择所需品类报名。报名时如该消费者2026年已参加活动并享受补贴,则不能参加相应品类的报名,同品类只能选择线上或线下一个专区参与。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予修改。消费者成功报名某品类后,该品类资格将被占用,成功报名后至中签结果公布期间,无法再报名。中签结果公布后,未中签的品类券资格将立即释放。

  (二)公证摇号。通过摇号方式抽取中签消费者,由第三方公证机构进行公证和备案。

  (三)资格券中签查询和发放。中签结果通过原报名渠道通知消费者。消费者也可在原报名渠道查询中签结果。中签补贴资格券将自动发放至消费者账户。线上补贴资格券和线下补贴资格券分别发放,在核销时不通用。

  (四)资格券核销。补贴资格券有效期按券面提示执行。消费者逾期未核销补贴资格券,视为自动放弃,后续仍可继续参与该品类活动报名。消费者根据中签发放的补贴资格券券面提示在参与补贴活动的商户完成核销。

  五、注意事项

  (一)补贴活动限在上海市内的消费者参与。消费者参与摇号、补贴资格券核销时,需开启手机位置定位服务,并允许相关设备获取位置权限。如消费者以不正当方式参与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修改用户定位、使用外挂工具、与商户进行虚假交易等),活动主办方有权取消该消费者参与资格、撤销相关交易、收回优惠权益(含已使用及未使用的)。

  (二)单笔订单限使用1张补贴资格券购买1件商品。核销时不找零、不兑现。严禁将补贴资格券用于购买团购券、预付卡充值、预付定金等。补贴资格券仅限本人使用,禁止转售。

  (三)发生全额退货情形,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消费者原付款渠道,并于次日返还补贴资格券,补贴资格券有效期不变。如补贴资格券已过有效期或在补贴资格券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全额退货,不返还补贴资格券。发生撤销交易情形,订单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至消费者原付款卡,当天返还补贴资格券,补贴资格券有效期不变。如发生部分退货未退满全额,则根据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按比例退还,且不返还补贴资格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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