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更高水平更高质量做好节能降碳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作为新时代推进节能降碳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意见》紧扣“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核心要求,系统部署节能降碳各项工作,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提供了行动指南。
安永大中华区工业与能源行业主管合伙人、大中华区基础设施咨询主管合伙人朱亚明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提出“更高水平更高质量”,标志着节能降碳从单纯的约束性指标管理,向牵引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的基础性制度跃迁。“这种跃迁不是量的加码,而是质的重构。”
当前,全球气候治理深入推进,绿色低碳成为国际发展共识,我国积极履行“双碳”承诺,亟须以高水平节能降碳参与全球绿色发展。“治理层级的突破是关键,中办国办联合印发《意见》,意味着节能降碳已纳入党政同责的顶格推进框架。”朱亚明说。
在具体实施层面,朱亚明认为,一方面是制度逻辑的突破,将项目碳评价与地区碳双控直接挂钩,形成穿透式闭环;另一方面是路径理念的突破,明确煤、油消费逐步达峰,以多元技术路线并行替代单一激进方案,体现了长期质量稳定优先于短期数字好看的务实取向。
《意见》将“协同推进节能降碳与绿色转型”摆在突出位置,明确了产业与能源两大主攻方向。在产业端,《意见》强调要统筹节能降碳与产业优化升级,加强节能降碳与产业规划、产能调控等政策的衔接协同,有力有效管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同时,大力推广节能低碳技术装备,支持运用数智技术、绿色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并推进零碳园区建设,积极培育有利于节能降碳的新产业、新业态。
在能源端,《意见》要求统筹处理好节能降碳和能源安全的关系。一方面,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深入推进减煤控油,推动煤炭和石油消费逐步达峰;另一方面,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和新型储能,创新发展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业态,推动新增清洁能源发电量逐步覆盖全社会新增用电需求,持续提升能源自给率。
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德勇表示,相较于以往政策,本次《意见》更突出质量优先、效率至上,强调节能降碳与产业发展、能源安全等融合,不搞“一刀切”,注重系统性、长效性推进,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针对工业、建筑、交通等碳排放“大户”,《意见》分类施策,明确了精准的降碳路径。全面提升钢铁、有色、石化、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能效水平,聚焦生产工艺、主要工序、重点设备等深入实施节能降碳诊断,组织实施一批工业节能降碳工程。
统计显示,目前在工业领域,工业能源消费量约占全社会能源消费总量的2/3,碳排放量约占全社会碳排放总量的70%。
事实上,在《意见》印发之前,不少企业已从单纯的能源节约迈向“零碳制造”。在光伏行业,隆基绿能凭借“电池制造供暖自平衡与零外购热项目”荣获上海气候周“2026气候灯塔”优秀案例。
隆基绿能相关人员介绍,该项目通过前瞻性全局设计、深度整合工艺余热回收、动力系统耦合及精益环境控制,打通热源组织、系统协同与运行优化全链路,实现冬季生产供暖由外部依赖向厂内自主平衡转变。
目前相关技术路径已在隆基渭北工厂落地验证,并复制至高陵、铜川工厂,为高环境控制要求制造工厂提供了可量化、可复制的低碳供暖解决方案。
此前,隆基嘉兴基地更以全球光伏行业首个“灯塔+零碳”工厂实践,通过数字化与智能化升级,实现单位能耗降低20%,并将这种管理方法与技术工具输出至中小供应商,带动产业链条整体降碳。
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孙颖在作相关解读时表示,“十一五”以来,我国能耗强度降低对碳排放强度降低的贡献度始终保持在70%以上,“十五五”时期,预计节能对碳排放强度降低的贡献度仍在50%以上。
为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意见》从法律法规、标准标识、政策支撑及技术创新四方面构建了严密保障体系。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加强工作谋划和推进落实,强化跟踪评估和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会同各有关方面共同抓好意见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