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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2 17:04:20 股吧网页版
苏州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来源:财联社 作者:财联社

  财联社5月2日讯,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旗下微信公众号“苏州住建”今日发布消息:为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近日,苏州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具体如下:

  1、强化规划统筹引导。

  依据城市更新片区策划方案,统筹推动资源盘活、功能完善和品质提升。优化居住用地布局,合理设定用地规模、容积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指标。对于已出让未建设的住宅用地,进一步优化建设方案,推动高品质住宅建设。

  2、合理安排土地供应。

  对商品住宅库存小、去化周期短的区域,鼓励提供优质地块;对商品住宅库存大、去化周期长的区域,暂停新增商品住宅用地出让。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商品住宅开发。加大核心区域优质地块供应,对商办饱和、配套完善、有职住平衡需求的区域,支持将规划商服用地调整为住宅用地。

  3、加强居住服务配套。

  新住宅用地出让时,在地块出让文件中明确配套施教学校。有条件的区域、学校可凭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及全款增值税发票入学。推动名校集团化办学,加强名校合作办学,提升教育配套。围绕小区内外,提升建筑设施品质,完善停车、充电、通信等基础设施,优化社区商业与便民服务配套,构建“一刻钟幸福生活圈”。推动物业服务融入房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支持物业+生活服务/智慧安防,建立健全“质价相符”的市场化定价机制。

  4、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力度。

  优化公积金贷款次数和套数认定标准,申请时全国范围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执行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个人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150万元,家庭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200万元。购买新建二星级及以上居住类绿色建筑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20%;购买新建“两智一全”等改善型住宅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购买现房销售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50%。购买现房销售的产权公寓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发布)

  5、全面建设“两智一全”好房子。

  围绕“智能建造、智慧品质、全生命周期”做好住宅产品设计,强化建设全链条质量管理,提升住宅工程品质。推动“两智一全”好房子扩围增效,加快建设不同面积段、不同价格段的高品质住房,满足购房家庭在安居、养老、就业、育儿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优先在医疗资源富集、老年人口集中区域,布局“一碗汤距离”代际居住、多代共居的住房项目。

  6、推动存量商品房去库存。

  鼓励国有企业、社会资本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及人才住房、青年公寓、养老公寓等。支持实施搬迁的工业企业,可按照价值相当的原则,调换存量商品房进行安置。

  7、加大人才购房支持。

  按照苏州“百万人才新增计划”,锚定“三年新增百万人才”目标,加大人才招引,支持各地结合实际优化完善人才房票政策,构建起从基础人才到顶尖人才的分层分类补贴体系,覆盖大专及以上学历人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高层次、领军等重点人才,满足各类人才购房需求。

  8、加大多孩家庭购房支持。

  对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多孩家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鼓励各地给予差异化贷款贴息。

  9、加大住房“以旧换新”力度。

  支持国有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开展住房“以旧换新”,打通置换链条,满足居民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房企和金融机构对换购住房的购房者提供专属房源和优惠方案。

  10、强化房地产金融支持。

  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常态化高效运行,加大“白名单”项目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开发安居友好型金融产品,满足青年人、新市民、人才等各类群体的多样化购房需求。

  11、优化房地产市场环境。

  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行为,开展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涉房自媒体发布虚假房源和价格信息等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建立国有房地产经纪平台,统筹开展新房和二手房经纪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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