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3 19:10:00 股吧网页版
海量财经丨网购“AB货”曝光:你的维权成本,成了商家欺负你的理由
来源:海报新闻

  同一链接、同一价格,你收到的可能是A货,他收到的却是B货——区别在于你的维权成本。

  “AB货”就是商家看人下菜碟:大城市、退货方便的消费者发好货;偏远农村、维权困难的发次品。

  江苏省消保委指出,这涉嫌违反法律,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是消费歧视。

  根源在于电商价格战内卷,商家靠减配降质补利润,平台监管缺位。

  消保委建议平台优化算法,将品质、口碑纳入权重,建立跨地域投诉机制,严查“看地址发货”的商家。

  消费者购物时截图保存详情、聊天记录,收货后尽快核对,遇到AB货及时投诉。别让“退货麻烦”成为商家欺负你的理由。

  (海量财经综合自扬子晚报)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