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5-04 22:04:50 股吧网页版
广东中山:房企收购的二手住房可进行二次销售 商业用房贷款首付最低三成
来源:界面新闻

  广东省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日前发布《中山市持续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以进一步落实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若干措施》共计7条,包括继续支持居民住房“以旧换新”;鼓励商品住房“以旧换新”市场化运作;加大住房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套数认定标准;加快商业用房去库存,鼓励多途径盘活存量资源;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降低商业用房购房贷款首付比例;以及试点推行房票安置补偿。其中规定,收购的旧房可进行二次销售或重新装修后销售或统筹用于市场化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保障性租赁住房等。商业用房购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