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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5-06 08:20:10 股吧网页版
第五次冲刺IPO!鱼子酱“销冠”递表港交所
来源:上海证券报

  5月4日,杭州千岛湖鲟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鲟龙科技”)向港交所二次递交上市申请,联席保荐人为中信证券与中信建投国际。

  这是鲟龙科技第五次尝试闯关资本市场。此前,鲟龙科技曾三次冲刺A股以失败告终,公司此次若成功上市,将成为“港股鱼子酱第一股”。

鱼子酱全球“销冠”

  根据灼识咨询的资料,自2015年以来,鲟龙科技连续11年实现鱼子酱销量全球第一名。2021年至2025年,鲟龙科技鱼子酱销量持续占据全球市场的30%以上,于2025年达到36.1%。

  鲟龙科技锚定高端鱼子酱市场,构建了覆盖鲟鱼育种与养殖、鱼子酱加工、销售及品牌营销于一体的鲟鱼和鱼子酱价值链,并创立了国际鱼子酱品牌卡露伽(KALUGA QUEEN),为全球消费者提供高端鱼子酱产品。其客户主要包括海外鱼子酱公司、精致食品公司,以及中国的餐厅、酒店及超市。公司产品也供应于多家国际航空公司的头等舱,并进驻全球顶级餐饮场所。

  招股书披露,鲟龙科技的市场重心在海外,产品出口至46个国家和地区。2023年至2025年,公司海外销售额分别占总销售额的76.7%、80.1%及83.8%。

  图片来源:鲟龙科技招股书

  其中,美国为鲟龙科技的最大市场。2023年至2025年,鲟龙科技在美国产生的销售收入分别占公司总收入的25.5%、27%、28%。

  图片来源:鲟龙科技招股书

  近年来,这家鱼子酱全球“销冠”企业实现了业绩连年递增。招股书显示,2023年至2025年,公司收入从5.77亿元增长至7.69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15.4%;净利润从2.73亿元增长至3.65亿元,复合年增长率达15.7%;净利润率分别为47.3%、48.4%、47.5%,保持较高水平。

  图片来源:鲟龙科技招股书

三度冲刺A股折戟

  尽管业绩亮眼,鲟龙科技的IPO历程却颇为坎坷。公司自2003年成立后,曾分别于2011年10月、2014年9月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创业板上市申请,并于2022年12月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深交所主板上市申请。

  招股书显示,鲟龙科技于2011年首次冲刺A股IPO未获批准,主要是因为发行审核委员会关注到公司若干关联方交易金额占公司当时总收入及净利润的比例较高。

  记者查阅中国证监会官网文件注意到,2010年12月,鲟龙科技的股东资兴良美以每股3.90元增资305万股,占公司发行前股份4.99%。2010年10月至2011年3月期间,鲟龙科技向资兴良美采购了价值共计3660.10万元的鲟鱼,计划于2010年至2012年实现加工。

  图片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在财务方面,鲟龙科技2010年和2011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7110.28万元、1.03亿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2481.10万元、3482.39万元。扣除与资兴良美关联交易影响后,公司相关年度营业收入分别为6063.83万元、7978.53万元,扣非净利润分别为2124.85万元、2765万元。

  发行审核委员会认为,鲟龙科技与资兴良美的上述交易,对公司2010年和2011年主营业务收入及净利润影响重大,不符合相关规定。

  鲟龙科技表示,截至最新招股书披露日,公司相关关联方为公司的小股东,且自2013年起,公司与相关关联方之间并无任何交易往来。

  2014年,鲟龙科技第二次提交上市申请,并就中国证监会的问询作出回复。2018年1月,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申请进行审阅后,对公司的海外销售、存货水平及当时股权架构等方面情况提出质疑,公司上市申请仍然未获批准。

  图片来源:中国证监会官网

  具体来看,发行审核委员会认为,鲟龙科技的营业收入中境外收入占比较高,且主要通过经销渠道实现销售,需要补充说明主要经销商的资金实力、销售区域,销售核算与经销商的核算是否存在重大不符等;公司主要有四种产品,不同产品销售单价存在差异,且同一产品不同年度之间存在差异,需要补充说明各类产品的定价政策,以及与客户议价的能力等;公司存货余额较大,其中消耗性生物资产(鲟鱼)占各期末存货的比例较高,需要解释存货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资产确认计量的依据是否符合行业惯例等。此外,公司当时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较为分散,应分析说明这一情况的合理性。

  鲟龙科技表示,发行审核委员会针对公司第二次上市申请提出的疑虑,已在公司于2026年5月4日递交的招股书中进行披露,相关问题已全面处理并彻底解决。

  其中,海外销售方面,公司通过经销商进行海外销售的收入的真实性,由公司商业模式、销售实务、会计政策及内部控制予以验证。公司海外销售的收入于产品控制权转移时确认,并备有相关的出口、报关、物流及结算文件作为凭证。

  消耗性生物资产计量的合理性方面,公司已获全面估值评估的支持,相关主要假设、估值参数、敏感性分析及风险均已充分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方面,公司已通过完整披露公司当前的股权结构予以补充,包括单一最大股东、一致行动安排的详情,以及相应的治理及决策框架。

  2024年3月,鲟龙科技在新三板挂牌。鲟龙科技综合考虑到公司所属行业发展状况及自身战略发展的整体规划,为了更专注于公司经营管理、降低公司营运成本、提升业务决策效率等,于2025年8月自愿从新三板摘牌。

  2025年10月30日,鲟龙科技首次向港交所递交招股书。因6个月内未获聆讯,该招股书已于2026年4月30日自动失效。

  鲟龙科技表示,本次寻求在港股上市,主要是考虑到港交所能为公司提供直接进入国际资本市场的途径,提升其融资能力,拓宽融资渠道及股东基础,并加强公司的国际曝光度。此次募集资金将在未来五年内用于在湖北、浙江及江西的水产养殖及产能扩张、现有养殖加工基地技术升级,以及用于品牌营销、扩张全球销售渠道、升级数字化信息系统、进行战略性投资或收购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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