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主要资产被查封事项,*ST泉为(广东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实控人等多名负责人遭广东证监局重罚,合计罚款逾3000万元。
8月7日,ST泉为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因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及主要资产被查封事项,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60万元罚款;实际控制人褚一凡被给予警告,并处以1550万元罚款;其他责任人雷心跃、张庆峰、李会均被给予警告,并分别被处以280万元、160万元、20万元罚款。
经查明,*ST泉为及相关当事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事实如下:
(一)公司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2023年1月起,褚一凡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同月,褚一凡亲属实际控制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祥建安),汇祥建安系公司关联法人。汇祥建安承建公司子公司安徽泉为绿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泉为)光伏工厂项目,并向公司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采购货物,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5月19日,公司与汇祥建安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4,317,710.98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2023年1月18日至12月31日,公司与汇祥建安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2.7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27%,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5%。
(二)公司未按规定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的情况
2024年8月起,山东泉为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陆续被多地人民法院查封,山东泉为被查封资产账面净值2.12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65%。公司不晚于2024年12月6日知悉资产被查封情况,根据规定,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主要资产被查封情况,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25年4月29日,公司发布公告,披露山东泉为及安徽泉为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被查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