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盘后,“4连板”沃格光电(SH603773,股价95.07元,市值213.68亿元)连发两份公告——《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及《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
前者披露,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及持股5%以上股东的管理人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后者则提示,公司股价短期涨幅较大、市净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且业绩预计亏损,存在较大回调风险。
控股股东被立案股价四日累涨46%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易伟华、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14日分别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经查明,易伟华将其持有的1180万股沃格光电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至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私募基金,但实际转让总价款、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沃格光电披露的内容不一致,导致公司2024年10月11日、2024年11月1日、2024年11月12日及2025年1月11日披露的多份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易伟华与深圳中锦程旗下私募基金已按披露的转让总价款进行了整改。
江西监管局拟对易伟华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上述事项与公司经营和业务活动无关,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最终结果以江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与此同时,沃格光电发布股票交易风险提示公告。2026年8月4日至8月7日,公司股票价格累计涨幅达46.40%,期间触及异常波动;2026年8月7日,公司股价继续涨停,截至8月7日收盘,公司最新市净率为20.23,而公司所属的中上协行业分类“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市净率为6.85,公司市净率明显高于行业平均水平。
公司提示,股价短期涨幅较大,但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后续股票可能存在较大回调风险。公司还关注到近期市场对玻璃基在半导体领域应用的关注度较高,但公司在泛半导体领域的业务尚处于早期阶段,相关产品技术仍处于研发验证或送样验证阶段,尚未形成规模化工业量产,营收规模占比极低,且相关经营主体目前仍处于亏损状态。
上半年业绩预亏多项业务均处于投入期
沃格光电成立于2009年12月,于2018年4月在上交所主板上市,是中国领先的玻璃基线路板及相关电子器件研发、制造企业。公司主营业务围绕显示和半导体两大业务板块。从主营收入构成看,光电显示器件占比52.36%,光电玻璃精加工占比31.11%,其他占比16.43%。
业绩方面,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2亿元至13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同比增长0.84%至9.24%;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4亿元至-1.0亿元,将出现亏损;预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5亿元至-1.1亿元。
上年同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415.49万元,本期业绩亏损且同比扩大。公司表示,报告期内子公司成都沃格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8代OLED玻璃精加工产线、江西德虹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的玻璃基Mini LED新型显示产线、湖北通格微电路科技有限公司的TGV玻璃基线路板业务均处于投入期,尚未实现产品放量销售,当期折旧和固定开支费用较高,导致上述产线亏损加大。公司国内首条G8.6代AMOLED玻璃精加工产线已进入试生产阶段,正在推进量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