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成本AI编造“小作文”,终因造谣付出高代价!

四川一名“95后”投资者利用AI批量生成纯碱行业虚假资讯,分两波密集刷屏制造市场恐慌,同期操作纯碱期货获利八万余元。监管查实后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开出40万元重磅罚单。近日,四川证监局披露了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曝光了一起借AI工具编造传播期货虚假信息的典型案件,1997年出生的孙某元为一己私利批量炮制行业假消息扰乱期货市场,最终付出惨痛代价。
借AI工具批量造谣获利8.5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孙某元使用百度百家账号“帝侃”编造多篇关于纯碱生产的虚假文章并公开发布,主要涉及两条虚假信息。
经监管查明,2023年11月28日16时5分至18时7分,“帝侃”账号连续发布4篇内容相似文章,内容为“内蒙古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A股份公司“)纯碱生产锅炉发生故障,使生产线陷入停滞,修好至少半年。”截至2023年11月29日(发布后1日)上述4篇文章在百度百家平台合计阅读量为2061次,其中一篇文章阅读量1749次。
仅仅相隔两天,孙某元再次造谣。2023年11月30日20时至20点48分,“帝侃”账号40分钟内连续发布13篇内容相似文章,称阿拉善地震导致A股份公司工厂受损。截至2023年12月1日(发布后1日)上述13篇文章在百度百家平台合计阅读量为6733次,其中一篇文章阅读量为2219次。
监管部门调查发现,上述文章都是孙某元根据网络上有关A股份公司的传闻和报道,利用AI工具生成并发布,均为虚假信息。
虚假文章流出后,负面连锁反应随之出现:大量投资者登录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向涉事上市公司求证真伪,还有投资者就孙某元发布虚假信息向12386平台进行举报。后续,A股份公司也向孙某元发出律师函,要求其立即停止捏造、传播虚假信息。
监管部门认定,孙某元编造、传播上述虚假信息的行为对投资者具有明显误导性,扰乱了期货市场。此外,监管部门还查明,孙某元在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期间存在交易纯碱期货合约的行为,扣除手续费后,实际获利85028.85元。
“造谣者”被罚没超48万元
对于孙某元的前述行为,四川证监局认定其违反了期货和衍生品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的规定,构成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孙某元在其申辩材料中提出本案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请求不予处罚。具体申辩意见如下:一是违法行为显著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未对市场造成任何实质影响;二是无主观过错;三是交易盈利并非基于虚假信息,违法所得计算方式不公;四是本人长期患有精神疾病,已第一时间改正、积极配合调查,处罚明显过重,违背过罚相当原则;五是本案调查办理超出法定办案期限。
对此,监管部门认为当事人的申辩理由不能成立,并作出解释说明。四川证监局认定,当事人在未经核实的情况下,编造并公开传播多篇含有虚假信息的文章,其编造并传播虚假信息的主观故意明显;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违法行为期间,进行期货交易所得利益应当认定为违法所得;当事人并未举证证明其在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期间属于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或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
综上,四川证监局对当事人的申辩意见不予采纳。根据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孙某元没收违法所得85028.85元,并处以4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