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调整焦炭合约仓单有效期
来源:期货日报
为适应焦炭现货市场由湿熄焦向干熄焦转换的趋势,提升交割库参与便利性,保障品种平稳运行,8月7日,大连商品交易所(以下简称大商所)发布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焦炭期货业务细则》的公告,将焦炭期货仓单有效期由最长1年缩短至最长1个月,即标准仓单应在每个交割月份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含当日)注销。
依据公告,新规则自2027年8月第1个交易日起实施,即明确2027年8月之前存续的焦炭仓单需要于2027年8月最后1个交易日之前(含当日)注销。
据悉,大商所此次拟将焦炭仓单有效期缩短至1个月,旨在打通产业企业参与交割的堵点。对生产型厂库而言,当月交割当月注销的模式,使其能提前安排月度生产计划,彻底解决因提货时间不确定带来的担忧,并大幅减轻资金占用压力。对港口仓库而言,此举有利于尽快释放期货库容,缓解库容紧张局面,提高仓库周转效率,同时降低品质争议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评论该主题
帖子不见了!怎么办?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