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8-07 22:59:30 股吧网页版
*ST瑞和回应网传公司欠薪舆情:警方正在立案侦查,公司尚未收到法律文书
来源:深圳商报·读创

K图 002620_0

  就媒体及网络出现的涉公司欠薪舆情,8月7日晚间,*ST瑞和(002620)发布关于公司被立案事项的说明公告,称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公司尚未收到法律文书。

  公告称,公司关注到有媒体、网络平台出现与公司相关的舆情信息,涉及用工单位欠付劳动报酬并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的相关事项。针对上述舆情信息,公司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多方核实相关情况,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近日,经公司主要负责人与相关部门口头沟通了解,深圳市光明区人力资源局已将相关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正在立案侦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任何公安机关出具的立案告知书、立案通知书等相关书面法律文书;公司将持续与信息发布单位、相关司法机关保持沟通,进一步核实该事项,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至于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影响,*ST瑞和公告称,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有序开展,公司将持续跟进上述事项核实进展。本案件尚处于立案阶段,公司将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工作。如后续收到相关司法机关书面法律文书或取得重大核实结果的,公司将严格按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资料显示,*ST瑞和主营业务是建筑装饰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公司的主要产品是建筑装饰工程。

  公司最新动态方面,8月6日晚间,*ST 瑞和发布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截至目前,除历次已专项、累计披露过的诉讼 / 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涉案件共计 6 件,涉案金额合计约为人民币 1,183.72 万元(其中 2026 年 8 月 6 日星期四当日统计归档 2 个案件材料,金额为 898.43 万元),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鉴于案件处于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出具判决结果或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最新业绩方面, *ST瑞和(002620)7月13日晚间披露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6年上半年归母净利润亏损3800万元至5500万元,上年同期亏损2320.18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3934.65万元至5634.65万元,上年同期亏损3125.26万元。

*ST瑞和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至于业绩变动的原因,预告表示,报告期内,因受公司所在行业宏观大环境影响,市场竞争激烈,导致本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半年度业绩出现亏损。

  再往前,*ST瑞和2025年年报显示,公司全年营业收入为3.96亿元,同比大幅下滑49.41%;归母净利润为-8931.73万元,虽同比减亏51.95%,但已连续第三年陷入亏损;扣非归母净利润为-1.09亿元,同比减亏57.17%。

  进入2026年,公司经营颓势未见明显改善。一季报显示,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5531.81万元,同比下滑50.04%;归母净利润为-2191.97万元,扣非归母净利润为-2212.28万元,亏损态势仍在延续。

  重整进展方面,公司2026年7月3日的公告显示,2025 年 7 月 1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启动预重整及指定管理人决定书的公告》。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5)粤 03 破申661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决定书表示:“经债务人同意,本院决定对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预重整”,“本院通过摇珠随机指定佛山市贝思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负责人为文国龙”(下称“管理人”)。公司 2026 年 5 月 15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本次预重整与重整投资人签订的公告》。公司和管理人分别与重整产业投资人、重整财务投资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关于重整投资协议,可能存在因重整投资人筹措资金不到位等无法按照协议约定履行投资义务的风险。 虽然《重整投资协议》已经签署,但仍可能存在协议被终止、解除、撤销、认定为未生效、无效或不能履行等风险。

  此外,公司2026年6月3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及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数量为134,856,000股,占公司控股股东李介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瑞展实业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89.86%,占公司总股本的35.72%。上述被司法再冻结事项目前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重大影响。若该被司法再冻结事项后续未得到妥善解决,有可能存在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风险。

  来源:读创财经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