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四家A股公司同日披露,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控人收到证监部门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或《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四张罚单合计金额6455万元。
其中,泉为科技(*ST泉为,300716.SZ)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未按规定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情况,公司及4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款3070万元。
天际股份(ST天际,002759.SZ)子公司为完成业绩承诺实施财务造假,导致公司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证监部门决定对公司及4名相关责任人合计处以555万元罚款。
新动力(*ST动力,300152.SZ)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证监部门拟决定对公司及5名相关责任人合计处以2580万元罚款。
沃格光电(603773.SH)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方股份转让信披涉嫌存在虚假记载,证监部门拟决定对公司实控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相关方合计处以250万元罚款。
同日,航天宏图(*ST航图,688066.SH)披露,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宇翔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王宇翔立案。
实达集团(*ST实达,600734.SH)公告,因公司2023年半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泉为科技2023年年报存重大遗漏
8月7日,泉为科技及相关人员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经查明,2023年1月起,褚一凡成为泉为科技实际控制人,同月,褚一凡亲属实际控制安徽汇祥建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祥建安”),汇祥建安系泉为科技关联法人。
汇祥建安承建泉为科技子公司光伏工厂项目,并向泉为科技另一家子公司采购货物,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023年1月至5月,泉为科技与汇祥建安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431.77万元,占泉为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0%。2023年1月至12月,泉为科技与汇祥建安发生关联交易累计金额2.72亿元,占泉为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5.27%,占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85%。
广东证监局认定,泉为科技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事项,2023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
2024年8月起,泉为科技子公司山东泉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泉为”)厂房、车辆、土地使用权等主要资产陆续被多地人民法院查封,山东泉为被查封资产账面净值2.12亿元,占泉为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8.65%。
广东证监局认定,泉为科技未按规定披露主要资产被查封的情况。
针对上述两项违法行为,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泉为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060万元罚款;对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2010万元罚款。
天际股份子公司财务造假
天际股份8月7日披露的广东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常熟新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特化工”)为天际股份并购的子公司,2023年9月开始纳入天际股份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新特化工出于完成业绩承诺等目的,在向客户赣州市三意矿产品有限公司和永昌县科瑞化工有限责任公司销售产品的过程中,通过自行签收送货单、安排客户填写送货单并提前向客户开具发票的方式提前确认部分收入。
上述事项导致天际股份2023年度分别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1365.49万元、680.54万元、684.95万元,分别占天际股份当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的0.62%、0.32%和13.33%。天际股份2023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天际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对4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合计处以355万元罚款。
新动力涉嫌隐瞒关联交易
8月7日,新动力收到河北证监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河北证监局拟决定,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5名相关责任人合计处以2080万元罚款,并对其中2人采取4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经查明,2016年6月至2024年10月,毛凤丽为新动力的实际控制人。毛凤丽不晚于2020年9月28日实际控制河北诺安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安基金”)。因新动力与诺安基金共同被毛凤丽控制,诺安基金为新动力的关联人。
2020年9月30日,新动力公告称,拟以自有资金1.5亿元与诺安基金共同投资设立环保产业投资基金,诺安基金与新动力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河北证监局认定,上述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新动力在2020年年报中未披露与诺安基金的关联关系,在2021年半年报、2021年年报中均未披露与诺安基金的关联关系,也未在关联交易章节中披露该笔交易为关联交易,上述定期报告存在重大遗漏。
沃格光电实控人转让股份信披涉嫌违规
沃格光电8月7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及持股5%以上股东辉睿1号私募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深圳中锦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锦程”),已收到江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沃格光电时任董事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易伟华将其持有的1180万股沃格光电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协议转让至深圳中锦程旗下私募基金。易伟华与深圳中锦程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沃格光电披露了股份协议转让基本情况、进展情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经查,易伟华与深圳中锦程旗下私募基金的实际转让总价款、第二期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时间与沃格光电披露不一致,导致沃格光电2024年10月至2025年1月披露的5份相关公告存在虚假记载。
易伟华、深圳中锦程如实陈述,积极配合查处,主动整改,认错认罚。江西证监局拟决定对易伟华、深圳中锦程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100万元罚款。
航天宏图、实达集团被立案
8月7日,航天宏图、实达集团分别披露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航天宏图方面称,因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王宇翔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及王宇翔立案。
值得一提的是,据航天宏图同日公告,其于8月5日收到《民事起诉状》,原告方请求法院判令航天宏图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25亿元及利息;判令对航天宏图名下一处房产进行拍卖或变卖,原告有权对拍卖、变卖等所得的价款在扣除在先抵押债权后,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目前,航天宏图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叠加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资金紧张,无法按期偿还债权人债务本息,债权人采取诉讼等措施,公司被法院强制执行,进行资金冻结,导致公司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截至2026年6月17日,累计冻结金额1.3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108.93%。
实达集团在8月7日公告中表示,因公司2023年半年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实达集团方面称,本次立案调查涉及的是公司2023年半年报相关事项,不涉及其他年度,对公司经营不会造成影响,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一切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