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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8-08 02:30:21 股吧网页版
提升自律管理能效 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则出台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孙翔峰

  证券时报记者孙翔峰

  8月7日晚间,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发布消息,为加强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自律管理,规范债券投资顾问展业和服务方式,防范债券投资顾问业务和相关业务之间的利益冲突和经营风险,证券业协会研究制定了《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则》(以下简称《管理规则》),经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并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现予发布。《管理规则》设置6个月过渡期,将于2027年2月5日起正式施行。

  中证协表示,《管理规则》以专业能力建设为导向,加强对证券行业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的引导和支持。

  起草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以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为指引,督促证券公司将功能性放在首位,切实履行信义义务,贯彻客户利益优先原则;二是推动形成“合规、诚信、专业、稳健”的行业生态,从“机构、业务、人员”三位一体入手,建立覆盖债券投资顾问业务全过程的事前尽调准入、事中审批留痕、事后监测检查的内控管理机制;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及痛点难点,倾听行业声音,总结行业好经验、好做法,实现防风险与促发展齐抓共管的新局面;四是引导证券公司提升科技金融建设力度,加强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数字化管理,提升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的自律管理效能。

  事实上,行业对此早有期待。去年3月,中证协就已经向券商及资产管理子公司就《证券公司债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征求意见。

  “这是债券投顾业务首次有了比较清晰明确的规则。”上海一家中型券商的业务人员告诉证券时报记者,过去几年,债券投顾业务一直处于相对“草莽”的发展阶段,行业没有专门针对该项业务的明确规则。

  证券时报记者了解到,此前机构开展相关业务,主要参照《证券、期货投资咨询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债券市场参与者债券交易业务的通知》和《证券投资顾问业务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

  事实上,由于起步阶段没有明晰的政策,各家券商开展该业务的部门都不尽相同,有些券商将这块业务划归于机构业务部,不少券商则将类似业务放在资管部门或者资管子公司,还有券商通过自营业务部门开展类似业务。

  不过,市场对于债券投顾却有比较明显的需求。债券市场以机构投资者为主,但大量县域农商行、村镇银行、小型理财子公司投研团队人员少、信用研究、交易风控能力薄弱,高度依赖券商投顾服务。

  此前市场缺少强制适当性管理、风险揭示、协议标准化、客户回访机制,信息不对称问题突出,客户不清楚券商自营与投顾业务的利益冲突,交易决策权责模糊,很多券商也担心开展业务会带来合规风险。

  随着《管理规则》发布,行业有望迎来更清晰的标尺,也让机构开展业务更有底气。

  “文件发布之后,我们也安排公司自营部门和合规部门一起研究,毕竟现在有了清晰的规则,就能根据监管要求来开展这块业务。”有券商高管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公司客户一直有相关业务的需求,但是此前公司对于开展业务的担忧比较多,随着监管政策明晰,公司会尽快将债券投顾业务开展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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