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粒良种,承载粮食安全根基;一项制度,决定种业长远格局。近日,农业农村部公布首批农业植物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实施目录,并配套制定发布了判定指南、技术标准等文件,水稻、小麦、玉米等10种作物被纳入目录,标志着酝酿多年的实质性派生品种(EDV)制度在我国全面落地。作为种业振兴行动的关键制度配套,该制度立足我国种业发展现实痛点,对标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通行规则,通过理顺原始创新与修饰改良的利益关系,为育种原始创新保驾护航,为我国种业科技自立自强筑牢长效制度屏障。
种业的核心生命力,在于持之以恒的原始创新。培育一个稳定成熟的农作物原始品种,普遍需要8年至10年持续深耕,凝聚着育种工作者长年累月的科研投入与心血积淀。在EDV制度落地之前,国内种业存在“重修饰改良、轻原始创新”的突出问题,原创研发成本高、投入大,而改良者通过修饰改良“搭便车”获利,影响了种业原始创新的积极性。
实质性派生品种,特指在原始授权品种基础上仅做局部性状修饰、核心基因型并未革新的改良品种。EDV制度的核心规则是,派生品种想要进入市场商业化推广,必须提前征得原始品种权人许可,双方依法约定收益分配比例。这一制度设计从法律层面划定育种创新边界,建立起标准化、可落地的利益共享机制,让潜心深耕源头创新的育种者获得长期稳定回报。放眼全球,国际植物新品种保护联盟早在1991年就确立EDV规则,目前已有90个国家实施该制度。我国正式落地EDV制度,既是接轨国际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深度参与全球种业竞争的必然选择,更是立足国情、完善种业治理体系的主动谋划。
机制落地的首要价值,在于重塑种业创新导向,推动育种行业从数量扩张转向质量跃升。一方面,原始品种的知识产权价值持续放大,科研机构与种业企业将持续加大基因挖掘、种质创制等前沿领域投入,主动攻坚“卡脖子”育种技术;另一方面,浅层模仿改良路径被收紧,市场倒逼改良型育种转向材料共享、协同联合育种,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产学研融合将更加紧密。长期来看,我国农作物品种同质化问题将得以缓解,遗传多样性持续丰富,为粮食稳产增产夯实底层基础。
机制的见效,离不开精细稳妥的分层落地与全方位配套支撑。本次落地采取“目录先行、分步扩围”思路,优先将水稻、小麦两大口粮作物,以及油料、蔬菜等民生刚需品类纳入首批范围,兼顾粮食安全与产业现实,体现出稳中求进的治理思路。
但也要清醒看到,制度落地仍面临多重现实考验。派生品种相似度判定技术标准需要持续细化,不同作物遗传阈值、分子鉴定流程仍需长期实践打磨;基层种业市场执法、跨区域侵权溯源存在难点,农户、中小种业商户对新制度新规定认知不足;利益协商、纠纷仲裁的常态化机制尚未完全成熟,容易出现权责界定模糊等问题。
真正发挥好实质性派生品种制度作用,要抓好多重举措。
其一,健全技术与法治支撑体系。立足各类作物育种特性与产业实际,持续细化完善不同作物的派生品种判定标准、流程细则,补上制度细化短板。优化判定评审机制,让派生品种判定工作有据可依、标准统一、公平公正,筑牢制度落地的技术法治基础。
其二,推进制度普法宣讲常态化、全覆盖。精准面向育种科研人员、种业企业、基层经销商等主体,通过专题培训、政策宣讲、案例解读等多元形式普及新规,深化全行业对种业知识产权保护的认知,树立尊重原始创新的行业共识。
其三,深化种业市场协同监管。健全多部门联动监管机制,加大派生品种商业化推广备案核查力度,从严查处未经授权私自推广、销售派生品种等侵权行为。畅通司法维权、纠纷调解渠道,以刚性监管守住制度底线、规范行业秩序。
此外,充分释放EDV制度红利。搭建标准化育种材料共享平台,推动龙头种业企业、科研院所协同联合攻关,将品种修饰改良的产业活力转化为种业协同创新动能,形成“原始创新打底、协同改良增效”的种业发展生态。
(作者系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经济与技术经济研究所研究员)